中标
宁波立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恒山路东延(珠江路-临港二路)工程I标段交通安全设施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9.7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ydl-2023181
预算金额59.72万元
招标联系人-1385780078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立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贤丰15867514250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波立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恒山路东延(珠江路-临港二路)工程I标段交通安全设施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一、项目编号:MYDL-2023181
二、项目名称:恒山路东延(珠江路-临港二路)工程I标段交通安全设施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平湖市通顺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虹彩路258号
2报价:597257(元)浙江立诚畅通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港西大道1号1幢1-2层西侧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恒山路东延(珠江路-临港二路)工程I标段交通标志设施恒山路东延(珠江路-临港二路)工程I标段交通标志设施详见投标响应文件1批免费注册即可查看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2恒山路东延(珠江路-临港二路)工程I标段交通科技设施恒山路东延(珠江路-临港二路)工程I标段交通科技设施详见投标响应文件1批597257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顺法,吴志潮,李星,李永国,顾雄杰(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平湖市通顺交通设施有限公司58.560.857.559.658.558.9830.088.98
1建德市路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55.558.659.558.657.057.8429.887.64
1杭州红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55.559.757.556.058.357.429.2886.68
1宁波力健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54.058.455.553.056.055.3829.584.88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浙江立诚畅通科技有限公司54.565.760.564.166.462.2422.584.74
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宇电讯有限公司55.562.656.062.064.460.121.6181.71
2宁波世科光电有限公司36.041.837.539.035.037.8630.067.86
2宁波力健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37.542.139.039.739.039.4619.3658.82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96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北仑区江泰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质疑联系人:胡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13857800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立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河路2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贤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7514250
质疑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1505887882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
传 真:/
联系人 :田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附件信息:
恒山路东延(珠江路-临港二路)工程I标段采购文件.doc
723.6K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729.4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