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实训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860.2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202000124
预算金额860.2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3
公告正文
泰安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实训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实训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1-13 08: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202000124        项目名称:泰安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实训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60.29万元        最高限价:860.29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电子钢琴教室设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25.850000 
B智慧黑板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196.100000 
C机械加工设备(五轴五联动立式加工中心)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290.000000 
D机械装调设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40.000000 
E智能云机房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308.340000 

        合同履行期限:A包、E包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B包、D包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C包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23日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9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相关事宜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0531-88038619。        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月1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新泰市小协镇师范中学街49号        联系方式:1395383171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县(区)府前大街1177号青云商务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0538-7102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        联系人电话:1875386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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