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仓市2021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一期)(新湖中心路)施工监理项目2021XHZXL-JL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7-320585-89-01-2302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沈维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苏凯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5
公告正文

 

太仓市2021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一期)(新湖中心路)

施工监理项目2021XHZXL-JL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太仓市2021年四好农村路建设(一期)(新湖中心路)已由太仓市行政审批局以太行审投审〔2023〕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7-320585-89-01-230261),初步设计已由太仓市行政审批局以太行审投审〔2023〕273号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太仓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太仓市2021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一期)(新湖中心路)施工监理项目2021XHZXL-JL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新湖中心路分为两段新建段,A线北起湖乐线,南至建湖路,横跨汝江、朱泾浜和湖川塘,长1.193km;B线北起广州西路,南至八共线,横跨陈庄泾、扎泾河和太平河,长0.942km。路线全长2.135km,共新建桥梁6座,均为简支板梁桥结构;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km/h,双向两车道,路面宽7m。建安费约2900万元

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委托人通知)

2)招标内容

本次监理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2021XHZXL-JL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及相关附属工程等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注册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

②总监理工程师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并提供其近三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仓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址:太仓市县府东街10号

 话:0512-53427761

联系人:沈维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

 话:0512-67629433转8007分机

联系人:邱苏凯、黄立浩、张立新

 箱:szjtsws@126.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32509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32510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3号楼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

8.5提醒: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6特别说明:

1)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 年版)及《标准监理招标文件》 (201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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