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实施询价公告
金额
15.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19/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延安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花威0911-8899885
标书截止时间2019/04/11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18
公告正文

延安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安市财政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实施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实施

二、采购项目编号:YJKZC2019-006

三、采购人名称: 延安市财政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分局

地址:延安高新区创新大道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20911812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安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室

联系人:花威

电话:0911-8899885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实施1批

项目概况: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实施部署及人员培训

项目用途: 延安市财政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分局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实施部署及人员培训

采购预算: 155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附2017年度年检报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原件);4、投标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财务报表(负债表和利润表),免税企业依法提供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6、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行贿犯罪记录,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8、提供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代理机构开具的专用收据);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09 09:00:00至2019-04-1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以上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3套,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18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室

3、开标时间:2019-04-18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8899885

2、开户名称:延安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南区支行

4、账 号:26902601040008876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延安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4-08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