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怀来县原长城化工厂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 2020-12-16 14:28:18 我要投标2020-12-17 09:00至2020-12-23 17:00
打印
|
||||||||||||||||||||||||||||||||||||||||||||
张家口怀来县原长城化工厂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怀来县原长城化工厂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已由 怀来县发展和改革局、怀来县行政审批局 以 怀发改审字[2020]87号、怀行审建字[2020]26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怀来县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总投资3283.49万元,其中3000万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剩余283.49万元为地方县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5:1 ,招标人为 怀来县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张家口怀来县原长城化工厂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1.2招标编号:BJMAHL-202012001 2.2招标范围:2.2.1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遗留工业固废处置工程、核心管控区建设工程、重点管控区建设工程、一般管控区建设工程、制度控制措施建设工程、地块监测网络建设工程、预警体系建设工程、后勤保障维修工程。 2.2.2招标内容: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完成张家口怀来县原长城化工厂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效果评估、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2.2.3建设地点:怀来县原长城化工厂 2.2.4建设单位:怀来县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07月31日前完工 2.2.6资金来源: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县财政配套。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2019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可提供基本户开户行2020年12月01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2020年9月至11月)任意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2020年9月至11月)任意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与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2020年9月至11月)任意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投标,拟投标的单位,须在云采供-《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上完成注册并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及投标,报名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 1、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到开标地点怀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投标,且不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中标公示发布结束后,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单位需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到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来办事处; 2、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清晰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自行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开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实时关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时或投标函中所留电话须保持畅通,以便对评标过程的问题及时解答,否则视为对评标结果默认。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提前咨询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2-17 09:00 至 2020-12-2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1-0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上发布。
|
||||||||||||||||||||||||||||||||||||||||||||
公示文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