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黄石镇(天马村)提前预埋询比采购邀请书
金额
93.7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3.7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35140575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2
公告正文
福建盛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善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汤金建设有限公司: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黄石镇(天马村)提前预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釆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黄石镇(天马村)提前预埋
1.2 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福建泽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约93.7498万元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 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2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安全目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2)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业绩要求: /
(4)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须附网页查询截图。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他人员要求以闽建建[2018]37号文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到位;
(6) 其他要求:
1)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无;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无;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大楼13楼购买采购文件。获取方式:A.现场报名:在福建泽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大楼13楼)购买采购文件。B.线上报名: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本项目采购公告提供的购买采购文件的账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的相关材料发至代理机构邮箱(343797843@qq.com),并根据要求填写及递交《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至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未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报价。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2日15时00分,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05月15日17时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8 其他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黄石镇(天马村)提前预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釆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黄石镇(天马村)提前预埋
1.2 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福建泽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约93.7498万元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 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2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安全目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2)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业绩要求: /
(4)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须附网页查询截图。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他人员要求以闽建建[2018]37号文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到位;
(6) 其他要求:
1)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无;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无;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大楼13楼购买采购文件。获取方式:A.现场报名:在福建泽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大楼13楼)购买采购文件。B.线上报名: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本项目采购公告提供的购买采购文件的账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的相关材料发至代理机构邮箱(343797843@qq.com),并根据要求填写及递交《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至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未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报价。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2日15时00分,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05月15日17时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8 其他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泽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 |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 |
邮政编码:351100 | 邮政编码:351100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人:李女士 |
电 话:13599897956 | 电 话:13514057553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34379784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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