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434.8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91-8752526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建阳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工业废水收集处理厂项目(监理)

建阳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工业废水收集处理厂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阳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工业废水收集处理厂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建阳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工业废水收集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潭发科批[2021]134号)、《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建阳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工业废水收集处理厂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的批复》(潭发科批[2021]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展旺工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展旺工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回瑶村玉田自然村青松增资扩产用地园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建阳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工业废水收集处理厂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846.3平方米,招标项目金额约29434.88万元。其中有:①工业废水收集处理厂工程:总设计规模为1.3万m3/d,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4000m3/d,建设污泥脱水机房、臭氧间、1#加药间、活性炭仓库、风机房、加药仓库、高压配电房、1#MCC室、2#MCC室、控制室、液体药剂储存间、进出水水质监测房、综合楼等建筑物,建筑面积约3543.3平方米;二期建设规模为4000m3/d,建设污泥脱水房、2#加药间、活性炭仓库、加药仓库、液体药剂储存间等建筑物,建筑面积约1117平方米;三期建设规模为5000m3/d,建设活性炭仓库、加药仓库、液体药剂储存间等建筑物,建筑面积约186平方米。②综合管廊架和污水管道工程:管廊架总建设长度约6.85km,污水管道工程总建设长度约10.5km,其中:一期管廊架建设长度约1.5km,含3个污水收集池,每个容积约600m3,配套DN200污水管道约3km;二期管廊架建设长度约1.4km,含2个污水收集池,每个容积约600m3,配套DN200污水管道约2.5km;三期管廊架建设长度约3.95km,含8个污水收集池,每个容积约600m3,配套DN200污水管道约5.0k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阳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工业废水收集处理厂项目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含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0042.5944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暂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与设备及器具购置费工程中标价合计数为基数,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的55%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273.3483万元作为招标控制价,监理服务收费最终以审计部门或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结算造价为计费额按照招标时确定的计费标准、调整系数及下浮率进行计算后进行结算,建设单位均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包含建阳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工业废水收集处理厂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用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和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2、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公共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监理企业”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企业主要人情况、驻闽机构基本情况、驻闽机构负责人情况”网页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6日 08:00:002021年12月20日 23:59:59

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npztb/重要提示:网站可以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word版本一直可以下载,npzf格式文件需要在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内下载,投标人通过点击招标公告下面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领取,投标人在网站下载无记名免费招标文件后,如果想投标还需登录系统在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按以下几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1)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回单上注明“ (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城区支行;帐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展旺工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帐号:1393 0201 0400 0164 5);或(2)银行保函形式(根据南建筑(2019)2号文规定:投标人按闽建筑[2015]29号文和闽建[2017]6号文及南建筑〔2019〕2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根据文件要求积极推行建筑业企业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保证金。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所称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银行保函、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的规定,不要求投标人到公共资源中心现场提交纸质保函原件,采用扫描纸质保函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纸质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且由监督部门进行随机抽查、核验,对保函弄虚做假的,依法做出限制投标等处罚。同时鼓励开发保函、保险电子化提交和确认系统(与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凭证等同于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展旺工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883号悦城金座18楼,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60698937,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25261、0591-87525265,传真:/

联系人: 陈工、魏工、黄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9-58129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附件:
到账证明(格式).doc
电子公章授权书.jpg
招标正文.doc
(已压缩)建阳初步设计文本-供监理招标用-盖章-发林部长-2021.10.11.pdf
电子公章授权书.jpg
招标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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