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务(中期票据)融资承销服务机构选聘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务(中期票据)融资承销服务机构选聘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苏合NJ20230401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发布日期:2023-06-12 15:41
项目编号:XZP2023051900013 项目名称: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务(中期票据)融资承销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开始时间:2023-06-12 公示结束时间:2023-06-14
评标情况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务(中期票据)融资承销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电话:025-57330807/13913850803
邮箱:40341553@qq.com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候选人排序情况公示期限:三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满之日前,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或项目咨询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其他
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其债务融资承销服务机构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苏合NJ20230401
二、项目名称: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务(中期票据)融资承销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
2023年6月9日下午14:30分准时开标,开标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100号信安大厦B座5楼会议室。参加评审人员:刘绪超、王爱君、龚婷、顾新红、张萍。
本次评审采取综合评分的评审办法,评标小组充分考虑到招标文件的费率、技术、信誉、实力、服务、业绩、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因素,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了综合打分,并按照各供应商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费率) 服务期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9‰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四、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申请注册上报工作。
五、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 2023年6月9日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6月12日9时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6月14日17时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电话:025-57330807/13913850803
邮箱:40341553@qq.com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候选人排序情况公示期限:三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满之日前,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或项目咨询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0006770213055
项目负责人:马骏 , 证件号码:320125199204130017,证书和编号填:无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000834753463E
项目负责人:欧翔, 证件号码:342501199006100016,证书和编号填:无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000726058578M
项目负责人:王靓, 证件号码:321284198311190025 证书和编号填:无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银行的省(市)级分、支行;投标人能够对外签署协议、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具有从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的机构(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满足《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对主承销商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4、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具有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具有较强的项目执行能力、相关政策把握能力、同各有关机构的沟通能力和良好信誉,2020年1月1日以来无因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被交易商协会处罚而导致暂停承销资格的情形,且当前不存在被交易商协会立案调查尚无明确结论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服务团队成员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成功发行过同类债券的案例(提供wind查询文件或承销合同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债券起息日或合同签订日为参考,若为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参与项目,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所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反映不出上述内容的,视作未提供。
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须为公司正式员工,且均没有因任何原因受到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追究(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予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高淳区创新大道9号
联系人:
王经理
电话:
025-573308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珍珠南路2号23幢1单元1601室
联系人:
于利将
电话:
13913850803
电子邮件:
40341553@qq.com
附件
•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招标编号:苏合NJ20230401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发布日期:2023-06-12 15:41
项目编号:XZP2023051900013 项目名称: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务(中期票据)融资承销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开始时间:2023-06-12 公示结束时间:2023-06-14
评标情况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务(中期票据)融资承销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0 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90天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0 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90天 |
3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0 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90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王靓 | 无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欧翔 | 无 |
3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马骏 | 无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银行的省(市)级分、支行;投标人能够对外签署协议、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具有从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的机构(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满足《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对主承销商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4、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具有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具有较强的项目执行能力、相关政策把握能力、同各有关机构的沟通能力和良好信誉,2020年1月1日以来无因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被交易商协会处罚而导致暂停承销资格的情形,且当前不存在被交易商协会立案调查尚无明确结论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服务团队成员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成功发行过同类债券的案例(提供wind查询文件或承销合同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债券起息日或合同签订日为参考,若为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参与项目,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所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反映不出上述内容的,视作未提供。 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须为公司正式员工,且均没有因任何原因受到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追究(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予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银行的省(市)级分、支行;投标人能够对外签署协议、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具有从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的机构(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满足《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对主承销商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4、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具有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具有较强的项目执行能力、相关政策把握能力、同各有关机构的沟通能力和良好信誉,2020年1月1日以来无因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被交易商协会处罚而导致暂停承销资格的情形,且当前不存在被交易商协会立案调查尚无明确结论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服务团队成员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成功发行过同类债券的案例(提供wind查询文件或承销合同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债券起息日或合同签订日为参考,若为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参与项目,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所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反映不出上述内容的,视作未提供。 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须为公司正式员工,且均没有因任何原因受到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追究(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予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3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银行的省(市)级分、支行;投标人能够对外签署协议、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具有从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的机构(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满足《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对主承销商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4、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具有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具有较强的项目执行能力、相关政策把握能力、同各有关机构的沟通能力和良好信誉,2020年1月1日以来无因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被交易商协会处罚而导致暂停承销资格的情形,且当前不存在被交易商协会立案调查尚无明确结论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服务团队成员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成功发行过同类债券的案例(提供wind查询文件或承销合同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债券起息日或合同签订日为参考,若为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参与项目,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所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反映不出上述内容的,视作未提供。 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须为公司正式员工,且均没有因任何原因受到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追究(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予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电话:025-57330807/13913850803
邮箱:40341553@qq.com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候选人排序情况公示期限:三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满之日前,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或项目咨询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其他
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其债务融资承销服务机构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苏合NJ20230401
二、项目名称: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务(中期票据)融资承销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
2023年6月9日下午14:30分准时开标,开标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100号信安大厦B座5楼会议室。参加评审人员:刘绪超、王爱君、龚婷、顾新红、张萍。
本次评审采取综合评分的评审办法,评标小组充分考虑到招标文件的费率、技术、信誉、实力、服务、业绩、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因素,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了综合打分,并按照各供应商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费率) 服务期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9‰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四、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申请注册上报工作。
五、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 2023年6月9日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6月12日9时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6月14日17时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电话:025-57330807/13913850803
邮箱:40341553@qq.com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候选人排序情况公示期限:三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满之日前,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或项目咨询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0006770213055
项目负责人:马骏 , 证件号码:320125199204130017,证书和编号填:无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000834753463E
项目负责人:欧翔, 证件号码:342501199006100016,证书和编号填:无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000726058578M
项目负责人:王靓, 证件号码:321284198311190025 证书和编号填:无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银行的省(市)级分、支行;投标人能够对外签署协议、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具有从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的机构(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满足《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对主承销商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4、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具有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具有较强的项目执行能力、相关政策把握能力、同各有关机构的沟通能力和良好信誉,2020年1月1日以来无因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被交易商协会处罚而导致暂停承销资格的情形,且当前不存在被交易商协会立案调查尚无明确结论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服务团队成员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成功发行过同类债券的案例(提供wind查询文件或承销合同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债券起息日或合同签订日为参考,若为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参与项目,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所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反映不出上述内容的,视作未提供。
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须为公司正式员工,且均没有因任何原因受到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追究(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予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高淳区创新大道9号
联系人:
王经理
电话:
025-573308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珍珠南路2号23幢1单元1601室
联系人:
于利将
电话:
13913850803
电子邮件:
40341553@qq.com
附件
•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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