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泉福棚户区改造小区室外管网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8月07日
发包人(全称): 娄底市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指挥部 (甲方)
承包人(全称): 湖南雄江智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娄星区泉福棚户区改造小区室外管网工程。
2.工程地点:娄星区泉福棚户区改造小区。
3.工程承包范围:
娄星区泉福棚户区改造小区室外管网工程,含消防给水工程;室外消火栓6套,衬塑复合钢管1016.76m闸阀井10座,砌筑水表井2座,DN150法兰式水表组2组,DN150闸阀10个,雨水工程:HDPE双壁波纹管1712.36m,雨水检查井47座,雨水口104座;污水工程:HDPE双壁波纹管413.84m,污水检查井14座,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4座。(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7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0月27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四、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以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玖万陆仟元 (¥2696000 元,含税金);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3.付款方式:
①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100万元(壹佰万元);
②乙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甲方支付80万元(捌拾万元);
③结算审计完成后一周内,甲方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剩余5%应在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④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开户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城南支行,户名:湖南雄江智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帐号:584662807283 。
五、项目经理
乙方项目经理: 钟颖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合同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0 年 07 月 28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娄底市娄星区棚改办办公室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备案单位执壹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湖南雄江智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38-876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