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处理甲方与湖南旭天置业有限公司案件(重新审理)的各项诉讼及后续处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提交、与法院沟通协调、出庭应诉等。
乙方须遵守法律、法规、政策,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忠于职守,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工作中知悉的涉密事项;尽职尽责,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法律服务事项处理完毕
6.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配合乙方委派律师的工作,对乙方的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3)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4)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诉求;(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法律规定及职业道德作出代理承诺。
6.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在受委托的权限内,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3)乙方律师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4)乙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5)乙方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6)乙方为本项目组成专门的服务团队,并指定薛政为服务团队负责人,且保证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性,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变动;(7)乙方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7.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因甲方原因导致的除外),处以违约金2000元/次,累计达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支付10000元违约金并退还全部已收服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7.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的,自逾期日起,须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