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公司船舶分公司履带吊租赁公开招标(100t履带吊)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船舶分公司大连市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三标段工程履带吊租赁,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各施工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履带吊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大连市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三标段需进行爆破挤淤和爆夯作业。其中爆破挤淤分为东护岸爆破挤淤和新增临时围堰爆破挤淤,东护岸爆破挤淤工程量约为 57 万方,新增临时围堰工程量约为 49 万方。
项目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拉树房
2.2招标内容:租赁1台100t履带吊 3.招标信息
3.1招标编号:SGSSBZL-CBFGS-2024-07
3.2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台) | 设备计划使用时间 | 使用地点 | 边界条件 | 备注 |
1 | 履带吊 | 100t | 1 | 2024.12-2025.7 | 大连市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三标段施工现场 | 承租方提供燃油,出租方提供司操,承租方不负责出租方任何人员的食宿。 | |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4.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
4.1.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4.1.3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4.1.4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1.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一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必须保证在90天内有效。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1日11时至2024年11月16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5.3本次招标不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日12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投标设备+投标包件号)。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
7.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和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ec.ccccltd.cn/)上发布,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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