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s202101003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单工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80153669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0
公告正文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0]凤翔快速路(规划北外环-江阴界)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S202101003 项目名称 凤翔快速路(规划北外环-江阴界)工程
标段编号 WXS202101003-X06 标段名称 FXKS91标(交通智能化)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9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9月18日
工程类型 材料设备采购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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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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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凤翔快速路(规划北外环-江阴界)工程(项目名称)FXKS91标(交通智能化)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翔快速路(规划北外环-江阴界)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凤翔快速路(规划北外环-江阴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行审投许[2020]29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市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
工程规模:高架系统交通智能化:交通监视系统、交通信息采集子系统、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匝道控制系统、交通信息发布系统、网络通信系统、供配电系统设备采购。辅道系统交通智能化: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交通信息采集子系统、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子系统(智能卡口系统)、网络通信系统、供电传输系统、交通管线系统设备采购。隧道监控:隧道监控中心闭路电视系统、交通信息检测与控制系统、泵站自控制系统设备采购。
工期:234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000.0 万元
招标范围: 高架系统交通智能化:交通监视系统、交通信息采集子系统、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匝道控制系统、交通信息发布系统、网络通信系统、供配电系统;辅道系统交通智能化: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交通信息采集子系统、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子系统(智能卡口系统)、网络通信系统、供电传输系统、交通管线系统;隧道监控:隧道监控中心闭路电视系统、交通信息检测与控制系统、泵站自控制系统的供货、包装、运输、检测、调试、验收、技术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
财务要求:2020 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城市智能交通监控项目的;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或业主证明中投入使用时间为准,业主证明须合同签署单位出具。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7.0诚信库信息为准
信誉要求: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投标诚信承诺书”,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3日 16:00 时至2023年09月18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0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市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学前西路18号
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单工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510-82710679
电话:
1801536693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614702542@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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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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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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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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