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023年车库灯箱广告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jj202307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荣芳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9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LNJJ2023070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023 年车库灯箱广告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确定 1 家供应商,负责 2023 年车库灯箱广告项目。此次项目车库灯箱
广告,均为静态广告,涵盖龙湖、华润、万科、金地、旭辉、保利等沈阳中高端小区。广告
位置:详见《车库入口灯箱广告点位表》。合作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或额度使用完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023 年车库灯箱广告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023 年车库灯箱广告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
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
服务的单位。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
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6 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
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1.7 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
公章的情况说明)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9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
1.10 本次公开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1.11 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3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行政处罚,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 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
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 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
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7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
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 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具备相应广告内容投放资格及能力,提供广告投放服务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材
料。
4.2 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承诺提供给招标人的服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
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如果招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面临第三方提出诉讼、索
赔、指控等,投标人应积极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开支)。
5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8月 01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资格证
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具备相应广告内容投放资格及能力,提供
广告投放服务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
玛特 802 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
玛特 802 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其他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拟确定 1 家供应商,负责 2023 年车库灯箱广告项目。
此次项目车库灯箱广告,均为静态广告,涵盖龙湖、华润、万科、金地、旭辉、保利等沈阳
中高端小区。广告位置:详见《车库入口灯箱广告点位表》。合作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或额度使用完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
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5.其他: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
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则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小组成员
采用原评标委员会成员;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
格的,则邀请上述一家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小组成员采用原评标委员会成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72 号
联 系 人:门老师
电 话:024-62100999-80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新玛特 806 室
联 系 人: 张荣芳
电 话: 024-31086855-807
电子邮件: lnjj88566@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023 年车库灯箱广告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确定 1 家供应商,负责 2023 年车库灯箱广告项目。此次项目车库灯箱
广告,均为静态广告,涵盖龙湖、华润、万科、金地、旭辉、保利等沈阳中高端小区。广告
位置:详见《车库入口灯箱广告点位表》。合作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或额度使用完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023 年车库灯箱广告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023 年车库灯箱广告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
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
服务的单位。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
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6 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
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1.7 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
公章的情况说明)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9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
1.10 本次公开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1.11 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3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行政处罚,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 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
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 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
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7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
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 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具备相应广告内容投放资格及能力,提供广告投放服务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材
料。
4.2 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承诺提供给招标人的服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
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如果招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面临第三方提出诉讼、索
赔、指控等,投标人应积极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开支)。
5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8月 01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资格证
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具备相应广告内容投放资格及能力,提供
广告投放服务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
玛特 802 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
玛特 802 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其他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拟确定 1 家供应商,负责 2023 年车库灯箱广告项目。
此次项目车库灯箱广告,均为静态广告,涵盖龙湖、华润、万科、金地、旭辉、保利等沈阳
中高端小区。广告位置:详见《车库入口灯箱广告点位表》。合作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或额度使用完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
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5.其他: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
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则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小组成员
采用原评标委员会成员;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
格的,则邀请上述一家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小组成员采用原评标委员会成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72 号
联 系 人:门老师
电 话:024-62100999-80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新玛特 806 室
联 系 人: 张荣芳
电 话: 024-31086855-807
电子邮件: lnjj88566@163.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