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未来产业园工程先行启动区施工监理
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未来产业园工程先行启动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E3205840327001641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未来产业园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莘七公路北侧,海沿漕南侧,东邻苏州长三角示范区产学研合作园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1527.18平方米(1#教师公寓建筑面积8810.97平方米,2#校医务室建筑面积2716.21平方米),最大高度23.8米,最大跨度8.1米,最大层数6层
2.3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土建、安装、装饰、配套工程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业)
2.4 监理服务期:2023年1月20日至2024年8月8日共567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估算价约7300万元,监理费约99.34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10 其它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项目开标当日,总监理工程师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4)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文的规定。
(5)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苏建招办[2014]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苏建招办[2015]11号,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 年12月29日17:00时前 。
5.2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CA锁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1月9日09 时 3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东太湖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高磊
电 话:6090076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5楼
邮 编:215200
联 系 人:李明、屠欢欢
电 话:6340556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2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