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503房2年租赁使用权
金额
22.1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1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物业租赁项目信息公告表
交易内容 项目编号 ZHAEEC18-047L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租(委托)方 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招租(委托)方所属地 珠海
标的名称 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503房2年租赁使用权
交易底价(万元) 22.176
交易时间 2018年04月16日 10时00分
交易时间备注 自由报价期:2018年4月16日上午10:00至2018年4月26日上午10:00; 限时报价期:2018年4月26日上午10:00开始。
项目(标的)交易/开标地点 电脑终端
项目(标的)意向 出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底价与意向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
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备注
挂牌时间 2018年04月16日
项目(标的)概况 大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办公楼位于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西环路1号,共7层,每层建筑面积为345平方米。首层楼高3.6米,2-7层高3.3米,办公楼设有1吨客梯1台,走火通道(楼梯)2个。出租标的物位于办公楼5楼503号房,建筑面积为176平方米。首年(2018年)出租底价为50元/平方米/月,出租价格每年递增,递增幅度为5元/平方米/月,即第二年租金为首年租金加递增金额,最终价格由竞拍价格决定,该出租项目没有免租期。
挂牌起止日期 2018年04月16日2018年04月24日
标的租赁评估价值(人民币)(万元) 0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租赁标的物的租赁期限为两年,原合同期限结束后按照再按照实际签署合同的日期计算租期。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首年总租金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竞价底价为105600元;2、租赁标的的承租履约保证金数额为2个月租金(承租方必须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3、承租方要爱护好原有设备,不得损坏办公室原有设备及改建,如承租方确因需要改建、装修,需征得出租房书面同意才可进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不得污染周边环境;4、承租方过期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超过两个月,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5、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结,承租方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按照合同剩余期限60%的租金、管理费为标准,支付违约金;6、出租标的物有原租户,并在使用中,原租户的合同期满日为2018年4月30日,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7、意向方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应在电子竞价中至少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如有其他意向方已报底价,则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加价);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项目(标的)附件
意向承租方/竞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资料清单 意向方为企业法人的: 1、*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 3、公司章程或证明内部决议有效的其他文件;4、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注:如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应提供与报名资料相应的资料文件;涉及外文的报名资料须提供由具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中文译本。
报名参加竞标的时间 2018年04月24日 17时00分前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报名参加竞标的地点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
竞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万元) 1.76
交纳竞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8年04月24日 17时00分前 (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标
交纳竞标保证金的账户 户 名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开户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2018年04月24日 17时00分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 交易二部
联 系 人 张小姐0756-2992735
联系电话 汤小姐0756-2538001
传 真 0756-299777
备注 温馨提示: 1、意向方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相关交易规则可在本网站中的“政策法规”栏查看,合同范本等可在“下载专区”中下载。 2、意向方可与项目委托方联系并了解标的现状。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等(包括上述已知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知瑕疵和风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或要求解除交易合同,也不得要求委托方及本中心作赔偿或补偿。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18218939527。 3、意向方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应登陆电子竞价系统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并提交登录账号给本中心,本中心将激活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方登录账号并通知意向方。 4、意向方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5、交易活动中各意向方均未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的、在被确定为项目受让方后不与转让委托方签定转让交易合同、签定交易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或违反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与交易相关的规定、约定的其他行为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中心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本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中心作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实施交易,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项目委托方、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项目委托方、本中心不保证移交的项目标的无缺损或丢失,中标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项目标的。 4、意向方如对本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特别事项说明等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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