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400000元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长沙市群众艺术馆“长沙匠心”制作和宣传采购项目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前期文案策划团队
资料素材收集整理
/
个
前期资料收集
3000
2
文案策划
根据采购需求撰写策划方案
6000
3
脚本撰写
前期脚本撰写
10000
4
中期拍摄团队
导演
负责整体拍摄内容及质量、统一指导现场拍摄
14000
所有计算按完成整个项目计算
5
分镜导演
根据脚本制作详细分镜脚本、细化每个镜头画面
6800
6
艺术总监
对片子进行整体艺术指导
8000
7
摄像师
根据导演和分镜脚本的要求进行拍摄
12000
36000
8
航拍飞行手
根据导演画面要求完成航拍拍摄任务
5000
9
灯光师
负责拍摄过程中灯光的运用指导
9000
10
场记
负责每天拍摄中的场记单、场次、拍摄日记的撰写
3500
7000
11
录音师
负责拍摄期间录音工作
2500
12
后勤
负责拍摄期间工作人员的衣、食、住、行安排
4000
小计:111300元
13
拍摄设备
4k/Sony FS7电影摄像机
4k画质电影摄像机
15000
14
电影广角镜头
用于拍摄大气场面的镜头
1500
4500
15
电影定焦变焦镜头70-200)
蔡司电影镜头10-24,24-70
1000
16
电影超广角镜头
17
4k级航拍器
无人机航拍飞行器DJI大疆悟2INSPIRE2
2000
18
led灯和电影镝灯/
室内拍摄灯光设备
19
三脚架
稳定摄像机和画面
1800
5400
20
轨道车
帮助稳定摄像机在轨道上的运行
21
同期声拾音录音设备
进行现场拍摄录音
22
斯坦尼康稳定器
斯坦尼康电影级手持稳定器、稳定画面
3800
23
反光板
1200
24
线材设备
拍摄线材设备
2800
小计:53700元
25
后期制作
后期粗剪
根据电影蒙太奇手法根据分镜脚本对片子进行后期视频初步剪辑合成
1010
6060
26
后期细剪
对画面进行细剪
27
后期合成
对画面进行最后的合成
800
4800
28
特效包装
对无法实现的画面进行特效包装处理
29
背景音乐
宣传片背景音乐
500
30
配音
北京电视台专业播音员
7200
31
字幕添加
200
32
达芬奇一级调色
达芬奇电影一级调色
33
达芬奇二级调色费用
对影片进行二级调色处理
34
渲染工作站
大型渲染输出站
35
其他
专家评审费
30000
36
宣传推广
后期宣传推广费用
长沙公交、长沙地铁和长沙电视台投放播出
110000
37
拍摄人员车旅费
拍摄团队外地食宿车旅费用
38
管理费
39
税费
11940
小计:227000元
总计人民币:¥392000.00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392000.00大写:叁拾玖万贰仟元整人民币
说明:
1、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9-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
2、“服务名称”是指整包分项服务的内容,品目分类是指分项服务费用构成的明细分类项。
3、服务类含有货物的,供应商应填写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湖南省两型、长沙市两型产品编号。
交货方式:乙方通过邮箱方式发送样片给甲方审核,
验收时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提供含有原始素材、纪录片成片及系列套剪短片的移动硬盘4套;纪录片成片制作成6集蓝光光盘(设计并张贴详细题签)50套
我方按照长沙市群众艺术馆“长沙匠心”制作和宣传采购项目要求拍摄制作6集微纪录片,每集10分钟,同时创作2分钟、15秒等不同时长、适用于不同平台传播的配套作品,配套作品不少于20个,拍摄素材内容一共不少于12小时;拍摄前期充分和传承人沟通,进行深度访谈,找准合适的切入点,深度挖掘发生在传承人身上的故事,反映平凡的手艺人在时代变迁的背景下对传统文化的执着坚守。
视频拍摄我方使用高清摄像机拍摄及制作,拍摄制作软件不限,自行选取。不少于三机位的高清摄像机辅助拍摄,采用摇臂、电子稳定器、三脚架、轨道和反光板等工具进行辅助。拍摄制作的视频及素材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现象。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现象。声音和画面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视频格式采用H.264/AVC(MPEG-4Part10)编码格式。采用4K高清拍摄,分辨率为4096×2160,码流不低于60M;画幅宽高比16:9。视频帧率60帧/秒。具备纪录片剪辑基本功能,能够满足后期剪辑时甲方所提出的合理要求;剪辑时能将画面颜色、光亮度等影响画面感的数据进行调整,能够保证一定的质感;视频音频包括声音制作、对白录制、动效录制、混录合成、解说词配音、现场收音、录制现场同期声,提供版权音乐多首。字幕为中文版本,采取内挂字幕的方式添加字幕;扫描方式为逐行扫描。音频压缩格式采用AAC格式,采样率为48KHz。视频采用常见格式封装,验收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含有原始素材、纪录片成片及系列套剪短片的移动硬盘4套;纪录片成片制作成6集蓝光光盘(设计并张贴详细题签)50套。项目所使用的视频、设计、音乐、素材等著作权,均归长沙市群众艺术馆所有,长沙市群众艺术馆在使用时无使用次数限制、无使用方式限制、无使用时间限制、无使用地点限制。
我方为高质高效完成《长沙匠心》微纪录片拍摄制作宣传工作,成立工作组,配置不少于1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为:资料素材收集整理1人;文案1人;导演1人;艺术总监1人;摄像师2人;录音师1人 ;灯光师1人;场记2人;后勤1人;后期制作团队不少于4人。
为了扩大长沙非遗的影响,该项目拍摄制作完成后,在各大媒体进行播放。微纪录片制作完成后,外部通过长沙公交、长沙地铁和长沙电视台投放播出,内部将利用长沙市群众艺术馆微信和官网、长沙市文广新微信和网站以及文化部门多功能放映机播放。播出期间,乙方负责播出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播出完成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交予甲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中国文化网络电视、星辰在线等新媒体播放事宜,由甲方负责联系对接,乙方提供适合以上平台播放的规格作品,并负责播出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外部宣传将选择非黄金时段播放,播出时间为7天。2分钟时长作品用于电视台、多功能放映机和官网播放,15秒时长作品用于地铁、公交、微信平台和新媒体的播放。乙方制作完成后,视频格式应适应不同平台播放,如出现不兼容、无法播放的情况,除平台问题外,乙方积极配合予以解决。
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的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四)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在收到发票后及时给乙方办理款项结算。
一、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企业及相应项目的有关材料及图片,应保证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快速,图片清晰;
(1)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的实地考察和资料收集工作;
(2) 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3) 按时支付费用;
(4) 甲方有对拍摄素材带、制作完成并支付完所有制作费用的宣传作品及所有宣传资料享有版权;
(5) 甲方指派专门负责人,负责衔接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各类文字脚本审核、签字手续、拍摄协助场地和人物联系安排协调等。
(6) 甲方需把公司产品功能写成通俗易懂的文字,交予乙方。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甲方所提出的要求进行设计创作,编写甲方认可的方案,并按时完成全部工作(因甲方原因或人为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2) 有权依合同收取费用;
(3) 接受甲方对乙方创意、设计、文案及样片的审核修改意见;
(4) 乙方对甲方未付清款项的宣传作品及所有宣传资料享有版权。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交付甲方成品片止。
二、 争议要求
本合同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迟延条款
1、 乙方有义务按合同商定期限如期交付作品。
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迟交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3、 由于甲方审片等原因造成时间推迟,乙方交片可顺延。
4、 因天气原因影响拍摄,耽误的时间可以顺延。
5、在制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供的物品、资料、文件、公司信息、价格及数据等,都应尽保密义务。如因一方泄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失一方有权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五、 附则
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合同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违约方要承担其违约责任。
1、 所有VCD 、DVD电视播放带均按标准制作,不能保证在所有改装机、伪劣VCD、DVD机上播放。由于市面上CD-ROM及VCD、DVD质量差距较大,因此播放问题一律按乙方公司播放设备能否正确播放为准,甲方可以当场在乙方的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也可以在其他正常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
2、 脚本和文案经甲方指定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进入正式拍摄和制作;甲方签字后另行提出修改,乙方可视修改难易程度另行收费。
3、 样片提交甲方审核,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如要修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超出脚本的制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并明确要达到的目的和标准。
4、 甲方书面签收合格后或在修改中超出制作脚本的要求,如果甲方还需要修改时,改动较大者需重新收取第二次制作费用,改动较小者双方另行协商费用。
5、乙方提交带水印的样片给甲方审核,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样片,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收到修改意见对样片进行修改,最后提交修改完成后的打水印的成品片给甲方,甲方收到打水印的成品片后开具签收单给乙方,乙方进行最后合成并提交无水印的成品片给甲方,乙方即履行合同完毕。其中甲方对于乙方制作的样片审核,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书面回复乙方。逾期视为审查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