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供排水管理处关于供水企业运行管理检查评估(2023年)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供水企业运行管理检查评估(2023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ZB2023-G-001
项目名称:供水企业运行管理检查评估(2023年)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1000000.00)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苏州市供水品质,提高供水企业服务水平,加强对本市供水企业运行管理监督,让群众喝上放心水、满意水,委托第三方对苏州市范围的供水企业从“源头”到“龙头”的全过程运行管理进行检查评估。
(二)工作内容:
中标单位结合《江苏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细则》、《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DGJ32TC03-2015)、苏州市《城乡供水管理规范》(DB3205/T1031-2021)、《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以及苏州市高品质供水等系列规范相关要求,对苏州市供水企业运行管理进行检查评估,工作内容涵盖:评估方案编制、评估细则完善修订、检查评估、评估报告编制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09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方式:
(1)申领CA。
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选择CA锁登录,插入CA证书登录后报名(按项目名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4)现场递交及签到。
在提交(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授权资料等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未能在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授权资料等原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3048755361、895706745
(四)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五)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六)现场解密: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开标地点现场解密,在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后,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只有依法报名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解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相关事宜:
1.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
2.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苏州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州后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参加政府采购相关活动。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3.本次采购的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4.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供排水管理处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桐泾南路908号
联 系 人:张艳
联系方式:0512-68287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枫津南路18号苏报南都广场1809室
联系方式:18121553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元、邓梦玲
电 话:18121553350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