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二期管道架空项目采购
金额
16.4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zt2021zc66
预算金额16.4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先生135059075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二期管道架空项目采购

二期管道架空项目采购竞价公告

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狮市祥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需对二期管道架空项目采购(采购编号:QZT2021ZC66)进行竞价采购,现邀请潜在的供应商前来提供报价。

一、网上竞价邀请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17时30分

2.供应商竞价时间:2021年12月22日14时30分--2021年12月22日16时00分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08时00分

4.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竞价开始前):2021年12月22日08时00分

5.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2日08时00分--2021年12月22日12时00分

6.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505907536

采购项目负责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5-88573052

7.供应商资质要求:

7.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企业、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及承接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8.供应商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

8.1资格审查资料:应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其他”上传其它资质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8.2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附件一报价表。

9.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4392.00元(含税)。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包含项目总限价及各分项限单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10.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群监察部

电话:0595-88550230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名称及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二期管道架空项目采购

见下表

1


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

材料名称

型号

单位

管道拆除安装

钢管

Φ630*12

31

连接三通管道

Φ530*10

4

90°热压弯头

DN600

3

焊接堵板

DN600

3

90°热压弯头

DN500

2

支架制作工字钢

20#

16

支架加固槽钢

10#

12

Dn600管道截流挖工作坑及回填

2米*2米*0.9米

M3

805

支架基础挖坑及回填

1.2米*1.5米*1米

M3

1.8

支架基坑浇注料浇筑

1.2米*1.5米*1米

M3

1.8

预埋件制作安装

0.4米*0.4米

2

油漆防腐除锈



65.9

环氧富锌油漆涂层


131.8

机械台班


1.5

2、送货数量:按实际需求进行施工。

3、交货时间:在2022年1月30日之前完成验收。

4、交货地点:石狮市祥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货款支付:按实际验收合格到货数量结算支付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600元。(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账户: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350 0101 0400 4413 4000 0000 00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3. 报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含税),有详细报价函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供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

5.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报价均为含税价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含货物价格、运输费、搬运费、验收费、检测费、保险费、取样送样费、税金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方不另支付其它费用,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既定条件而导致的价格变更,交付货物时间的延长申请将不被采购方批准。

6.疑问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开标前一天内,以电话、传真、网络方式发送给采购方或代理机构,经采购方核实后应当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文件的澄清、修改。

7.签订合同

7.1.中标人须于竞价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方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方提出附加条件,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行确定中标人。

8.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方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9.1.履约保证金:按合同含税金额5%计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方基本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转入时需备注采购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石狮市祥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祥芝支行

账号:9070612040010000070427

该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完成验收后转为质保金(如采购项目有质保期的),在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后无息退还。

9.2.中标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履约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 本项目中标单位应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支付交易服务费。(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服务费交至:

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8111301012600525104

11.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500 元。按项目包干定额收费方式由中标人支付。(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开户名: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友谊支行

帐号:1408829109008013702。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时间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采用电脑摇号方式随机选定其中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采购方在2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采购方在2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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