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电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灰渣石膏废水运输及处置外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hdtdz017/21-qt-07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电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峰13899905350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991-48821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公告正文
- 华电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灰渣石膏废水运输及处置外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2-06
(招标编号:CHDTDZ017/21-QT-073)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灰渣石膏废水运输及处置外委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电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2×350MW+2×66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2月1日-2028年1月31日(1095天,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五彩湾发电公司粉煤灰、炉渣、石膏、废水运输及处置服务,货物运输及处置预估量(三年):粉煤灰约105万吨、石膏约45万吨、炉渣约30万吨、脱硫废水约30万吨,三年总计约210万吨。(货物运输及处置预估量210万吨中,每年3月-11月份根据市场需求,招标方考虑第三方综合利用,未综合利用的固废由投标方运输及处置。综合利用预估量:粉煤灰78万吨、炉渣6万吨,综合利用期间,招标方可以优先销售,与投标方无关(固定单价合同)。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灰渣石膏废水运输及处置服务重新招标(CHDTDZ017/21-QT-07301):五彩湾发电公司粉煤灰、炉渣、石膏、废水运输及处置服务,货物运输及处置预估量(三年):粉煤灰约105万吨、石膏约45万吨、炉渣约30万吨、脱硫废水约30万吨,三年总计约210万吨。(货物运输及处置预估量210万吨中,每年3月-11月份根据市场需求,招标方考虑第三方综合利用,未综合利用的固废由投标方运输及处置。综合利用预估量:粉煤灰78万吨、炉渣6万吨,综合利用期间,招标方可以优先销售,与投标方无关(固定单价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灰渣石膏废水运输及处置服务重新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格能力要求:满足条件一和条件二。 条件一:投标人具有库容量不小于500万立方米粉煤灰、炉渣、石膏固废处置场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提供自有处置场证明或使用权证明或使用协议(使用权证明或使用协议期限至少三年,与招标公告计划工期相匹配),该处置场必须经过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或备案,投标人需提供该处置场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批复文件(或自主验收材料)。 条件二: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其委托的固废运输单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需提供证明),处置场应按环保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业绩至少2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具有粉煤灰处置服务合同业绩; 2.具有粉煤灰运输服务合同业绩; 3.具有炉渣处置服务合同业绩; 4.具有炉渣运输服务合同业绩; 5.具有石膏处置服务合同业绩; 6.具有石膏运输服务合同业绩; (需提供业绩复印件,业绩必须真实,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业主联系方式、技术协议及协议内容页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应答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2-06 09:00到2024-12-13 17:00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12-30 09:00。 5.2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12-30 09:00。 6.3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无。 八、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九、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华电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区域 联系人:刘湘明 电话:13899905350 电子邮箱:2410941078@qq.com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10-83565875 电子邮件:chenhaigang@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10.3投标保证担保 保险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保函咨询电话:400-6399580、13948539227。 10.4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时,可拨打本热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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