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2年存量客户合作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失败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2年存量客户合作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失败公示 创建日期: 2023-04-12 17:28:06 是否终止: 否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2年存量客户合作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失败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初步评审合格的单位数量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项目比选失败,结果如下:
(一) 中选人情况
无
(二)否决参选情况
济南诺通电子有限公司不满足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参选被否决。
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驻场人员不满足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人员驻场服务要求,参选被否决。
亚信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的驻场人员不满足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人员驻场服务要求,参选被否决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7日,共5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 系 人:曾叶凡
电 话:18953128187
电子邮箱:zengyefan.sh@chinaccs.cn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4月12日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2年存量客户合作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失败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初步评审合格的单位数量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项目比选失败,结果如下:
(一) 中选人情况
无
(二)否决参选情况
济南诺通电子有限公司不满足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参选被否决。
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驻场人员不满足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人员驻场服务要求,参选被否决。
亚信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的驻场人员不满足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人员驻场服务要求,参选被否决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7日,共5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 系 人:曾叶凡
电 话:18953128187
电子邮箱:zengyefan.sh@chinaccs.cn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4月1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