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天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阜阳天祥食品有限公司食用油生产加工项目环评的编写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阜阳天祥食品有限公司食用油生产加工项目;
项目投资:15000万元;
项目地点:阜阳市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巢湖路北侧,齐云山路东侧;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46亩,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及宿舍大楼等,购置先进的粮油生产设备,并配套给排水、变电系统、照明、道路、绿化等辅助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地面和施工机械清洗的废水。以上废水通过临时管道排入厂区外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颍州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方开挖和回填、物料运输、堆放产生的扬尘。为减轻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采取如下措施:①工地现场周边应当围挡,防治物料、渣土外泄;②施工场地的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并采取措施防治车辆将泥沙带出施工现场;③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遗撒或者扬尘;④建筑垃圾应当密封运输;⑤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定期洒水。
(3)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弃渣、设备安装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要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对于建筑垃圾应有专门的处置或处理方式:开挖出的土方应根据建筑需要及时进行回填或铺垫场地,对于填方后的余土及建筑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消纳。清理施工垃圾时必须搭设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禁随意抛撒。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运往环保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4)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设备噪声。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阜阳市有关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以免影响施工场地附近居民的休息。
2、营运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接管至颍州污水处理厂,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的肉制品加工三级排放标准及颍州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接管至颍州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及颍州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
大气污染主要为锅炉燃气废气(颗粒物、SO2、NOX)与熔炼油烟。蒸汽锅炉和导热油锅炉燃气废气经1根15m高烟囱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炼制及沉淀过滤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排入冷却系统冷却循环水冷却(冷凝效率80%)处理,未冷凝的其余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效率95%)处理后由1根高于所在或所附建筑物1.5m的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大型标准。
(3)固废影响分析及对策
项目主要固废为废弃原材料、废白土、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其中废弃原材料为日常生活食品废弃物,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白土可外售至白土回收利用单位;废包装材料可外售废品收购站处理。污水处理站会产生污泥,为一般固废,环评要求项目污水站建设污泥暂存池,暂存池修建沥水装置将污泥中水分沥干凝固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厂家回收。油烟净化装置和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油脂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规定,危险废物的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
(4)噪声污染与防治
项目营运期主要是板式压滤机、白土过滤机、压榨机、各种泵、风机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合理布置噪声源,针对噪声源位置及特点分别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其中南厂界可满足上述标准中的4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成后主要是废气、废水、固废以及噪声污染环境问题,针对以上污染,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采用本评价建议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因此,从环境角度而言,本项目符合阜合产业园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选址布局较为合理,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下面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建设单位:阜阳天祥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总
联系电话:18856873666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总
电话:0552-3120117 传真:0552-3120117
邮箱: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规定时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请于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您的意见和建议。
阜阳天祥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