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三角地区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评估项目(2023TZY-FW0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tzy-fw03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招标联系人沙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煜衡025-8771516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长三角地区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5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TZY-FW03
项目名称:长三角地区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为持续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建设,2023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拟通过公开采购方式选择第三方单位开展“长三角地区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加强内河航行、过闸、锚泊、港区作业等内河航运全过程信用监管。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系统评估长三角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现状,对长三角地区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总体情况开展全面评估工作,客观评价各相关部门运用信用手段进行协同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2)综合研判长三角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全面剖析外在要求与自身发展内在需求。
(3)提出长三角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等。
(4)明确长三角地区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与政策建议。
(5)提出长三角地区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等(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accreditation.gov.c/)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togs.gov.c/)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gov.c)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3.方式:联系代理单位线上购买或现场购买(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
gov.cn/)发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5月5日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5日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应为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纸质版响应文件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代理机构发出的补充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 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联 系 人: 沙工
联系电话: 025-52853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联系方式: 025-87715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殷煜衡
电 话: 025-87715160
邮 箱:jtzxgs123@126.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TZY-FW03
项目名称:长三角地区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为持续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建设,2023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拟通过公开采购方式选择第三方单位开展“长三角地区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加强内河航行、过闸、锚泊、港区作业等内河航运全过程信用监管。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系统评估长三角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现状,对长三角地区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总体情况开展全面评估工作,客观评价各相关部门运用信用手段进行协同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2)综合研判长三角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全面剖析外在要求与自身发展内在需求。
(3)提出长三角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等。
(4)明确长三角地区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与政策建议。
(5)提出长三角地区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等(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accreditation.gov.c/)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togs.gov.c/)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gov.c)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3.方式:联系代理单位线上购买或现场购买(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
gov.cn/)发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5月5日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5日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应为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纸质版响应文件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代理机构发出的补充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 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联 系 人: 沙工
联系电话: 025-52853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联系方式: 025-87715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殷煜衡
电 话: 025-87715160
邮 箱:jtzxgs1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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