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关于石峁遗址解说标识方案设计(含阐释体系大纲研究)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K2024-CS-1875-002
项目名称:关于石峁遗址解说标识方案设计(含阐释体系大纲研究)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神木市石峁遗址管理处关于石峁遗址解说标识方案设计(含阐释体系大纲研究)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93,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石峁遗址解说标识方案设计(含阐释体系大纲研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93,000.00 | 1,993,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 日历天完成编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石峁遗址管理处关于石峁遗址解说标识方案设计(含阐释体系大纲研究)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石峁遗址管理处关于石峁遗址解说标识方案设计(含阐释体系大纲研究)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供应商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应提供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税的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供应商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应含:1.保护规划;2.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及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地点: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北京时间)地点: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1.7《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在线上报名后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询标操作手册V1.0,请投标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CA 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联系电话:0912-3452148。
4、请各投标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神木市石峁遗址管理处
地址:神木市高家堡镇石峁村
联系方式:15891287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
联系方式:13309228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同林
电话:13309228551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