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项目概况:
“武陵山区域医疗中心(应急医院)消毒设备一批(三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QIJ22A00966
项目名称:武陵山区域医疗中心(应急医院)消毒设备一批(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60,000.00元
最高限价:2,906,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武陵山区域医疗中心(应急医院)消毒设备一批 | 2,906,000.00元 | 1 | 批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9月27日 至 2022年10月18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详见附件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附件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14:30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采购经办人:金老师
采购人电话:1336409252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7923360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18号(四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79233606
武陵山区域医疗中心(应急医院)消毒设备一批招标文件.doc 武陵山区域医疗中心(应急医院)消毒设备一批招标文件.doc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武陵山区域医疗中心(应急医院)消毒设备一批(三次) | 4 | 290.6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产品名称 | 数量(台) | 最高限价(万元) | 需求 | 备注 |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 190 | 100.7 | 见本篇第二条 | 带※部分为核心产品,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床单元臭氧消毒机 | 10 | 5.3 | 见本篇第二条 | 带※部分为核心产品,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过氧化氢消毒机 | 10 | 100 | 见本篇第二条 | 带※部分为核心产品,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紫外线消毒车 | 200 | 13 | 见本篇第二条 | 带※部分为核心产品,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过氧化氢喷雾消毒机 | 4 | 71.6 | 见本篇第二条 | 带※部分为核心产品,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名称 | 技术需求 | 数量 |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 一、技术参数1、采用等离子体+静电吸附消毒灭菌,杀菌广谱、彻底;内含活性炭分子过滤器、初效过滤器,可有效除去空气中的挥发性气体、各种异味以及过滤毛发、粉尘等大尘埃颗粒;2、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壳体采用优质医用级ABS制成,结构强度高,清洁效果好;表面光洁,防尘效果好、使用寿命长、安全系数高;3、外观尺寸寸≤500x308x985(mm3),采用移动式安装方式,配备医用静音脚轮,移动灵活方便;4、人机共存,可在有人状态下进行连续动态消毒,对人及物品没有任何伤害;5、整机重量≤30kg,额定循环风量≥600m3/h,可适用于60m3体积及以下的场所;6、额定功率≤75W±7.5W;电源AC220V 50Hz;7、等离子体电场强度≥8500V;(可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8、集尘区电场强度达到4000V;※9、电场产生的等离子体密度可达5.6x1018_1.25x1019㎡3,等离子体发生器寿命≥30000h;(可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0、配备负离子发生器,所产生负离子密度≥4.84.82x107个/cm3;11、净化消毒效果要求:(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2、对白色葡萄球菌的杀灭率≥99.90%;13、设备持续工作30min,PM2.5去除率≥99.92%;设备持续工作1h,PM2.5去除率>99.99%;14、设备持续工作1h,对60m3房间≥0.5um颗粒物的净化效率≥93%;净化后室内空气≥0.5um 颗粒物≤2700000个/m3,达到十万级洁净度;15、设备持续工作2h,对体积为60m3室内空气中的自然菌消亡率均≥90%;16、设备持续工作2h,甲醛的净化效率≥96.1%、氨的净化效率≥95.2%、苯的净化效率≥96.1%、TVOC净化效率≥98.0%;17、气雾室肺炎克雷伯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黑曲霉菌、龟分枝杆菌的杀灭率>99.9%;18、气雾室冠状病毒HCoV-229E、甲型流感病毒H3N2的杀灭率>99.99%;19、远程红外线遥控,可实时显示北京时间,故障报警,可查询显示累计时间等;20、高、中、低三挡可调风速供用户选择;手控、遥控多种控制方式供用户选择;手动、定时、临时多种工作模式方便用户操作;遥控器上设有一键锁定功能,防止误操作;21、程控数量(定时消毒)≥6组,具备工作时间自动累计功能,满足临床需求;22、采用V型分子过滤器,可有效去除有机气体和医院的各种异味;采用新型多功能两段式等离子体模块,杀菌效率高,集尘效果好,方便维护保养;23、产品具有报警功能,等离子体杀菌净化模块故障报警、过滤器清洗维护报警、风机故障报警;24、产品通过ISO9001和ISO13485双认证,中国驰名商标,具有质量保证;(提供以上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5、产品证件齐全,具有国家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26、选用具有国家3C认证的高品质电源线、电气元器件,并且采用内置合理化电气工艺布局,线身耐弯曲抗摇摆;27、产品需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并提供备案截图;二、配置清单:1.主机1台;2.电源线1根;3.遥控器1只;4.说明书1本;5.合格证1张。 | 190台 |
床单元臭氧消毒机 | 1、采用臭氧消毒,杀菌广谱、彻底,消毒完毕后自动还原为氧气,无死角、无残留、无污染;2、床单位消毒器机身采用全金属阻燃材料制作,并且配备内外双保险丝,使用寿命长安全系数高。3.机身小巧5灵活,占用空间小;配备高品质静音脚轮,易于推动;机体带有两个收纳盒,可单独存放消毒管与电源线。4、消毒效果强力,且整机运行噪音S5dB,无噪声干扰病人。5、杀菌因子:臭氧;采用新型的沿面放电技术,产生高浓度臭氧, 由外至内,深层彻底消毒:6.机器消毒时间0-99min可调,默认时间10min快速消毒。7、臭氧产出量24970mgh ,臭氧浓3000mg/m3,臭氧泄漏量C0.01mg/m3。 (可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8、消毒效果要求:(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8.1对大肠杆菌杀灭对数值>3;8.2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对数值>3; 8.3 对白色念珠菌的杀灭对数值>3;8.4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杀灭对数值> 3。9、采用液晶显示屏,按键占比大,操作简单,屏幕显示清晰准确,利于观察操作。10.机器具备抽气、消毒、保持、还原四种功能,且四种功能的作用时间均为0-99min可调;11.可预先设置自动消毒功能,工作流程可预先设置抽气、消毒、保持、还原等工序一键式全自动完成,操作方便。12.采用新型的沿面放电技术,产生高浓度的臭氧通过“抽真空充臭氧一快还原的模式使臭氧完全渗透到披褥床垫、枕芯中,由外至内深层彻底消毒,并且具有防毒、防虫、除异味的作用;13.双管路设计,可同时对2个床单位4床被搏进行消毒;多次性消毒袋消毒罩与一次性消毒袋消毒罩均可现货选配。14.产品通过IS09001和ISO13485双认证,中国驰名商标,具有质量保证。(提供以上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5.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嵌入式软件,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有资质实验室出具的嵌入式软件产品检测报告。16.产品证件齐全 ,公司具有国家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17.床单位消毒器有双保险丝设计,一个内置,一个外置,保证安全,选用具有国家3C认证的高品质电源线、电元器件,井且采用内置合理化电气工艺布局,线身耐弯曲抗摇摆。18、产品需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并提供备案截图。19、产品通过CE认证,提供CE认证证书。 | |
过氧化氢消毒机 | 一、技术参数1、用途:适用于医疗卫生单位的门诊、重症监护室、转移病房、隔离室等,对密封空间的空气和物品表面进行彻底的消毒或灭菌;2、消毒介质:过氧化氢气体(非液态);3、外形尺寸:≤425x425x980(mm)(长*宽*高);≤425x425x980;4、安装方式:带脚轮,可移动;5、设备主要材质:一体成型吸塑外壳,304不锈钢支架;6、工作温度:>25℃;7、操作方式:平板电脑远程无线操作;8、过氧化氢气化方式:采用闪蒸技术,迅速气化过氧化氢溶液;9、空气加热方式:采用翘片式电热管加热器;10、出口温度:室温;11、噪音:≤60分贝;12、H2O2储存量:≥3L;13、H2O2浓度:30-35%;14、H2O2用量:≤4ml/m3;15、H2O2加注方式:500ml单独包装,提高使用安全性;16、电源要求:220VAC,50Hz,≤2KW;17、消毒时间:30-45min(可调);18、分解时间:60-120min(可调);19、记录方式:历史数据应以电子表格或曲线的形式记录在U盘内,确保数据的完整性,长期保存;20、消毒水平:消亡率≥90%,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21、灭菌水平:达到110-66灭活水平,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22、设备应带有过氧化氢催化分解装置,保证残余H2O2浓度:≤1ppm;23、通风:选用国际知名品牌通风风机;24、灭菌效果监测:应提供过氧化氢气体专用化学指示卡和生物指示剂(选配)等耗材,监测设备的灭菌效果;25、设备应集成红外测量功能,一键测量房间体积(选配);26、设备应具有房间信息记录功能,用户正常使用时只需输入相应房间编号,便可得到相应的消毒参数;27、设备可按照功能分为气化模块、通风模块、浓度检测模块,各模块之间采用无线通信,主机协调控制,为大空间、多房间消毒提供更好、更安全的消毒方案;各单元可以根据用户需求随意选配,没有限制(选配);28、带激光雷达,可自动扫描获取房间尺寸信息,建立二维平面地图,并可规划消毒路径,按照消毒路径自由移动(选配);29、应配有过氧化氢气体浓度传感器,实时监测、控制过氧化氢气体浓度,提供实物照片证明;30、手持式高精度过氧化氢浓度检测仪:国际知名品牌,用于检测过氧化氢泄露以及残余量;(选配)31、专利:设备应有相应的专利证明其先进性,提供相关专利证明;32、证书:应具有卫生部门出具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需提供复印件;33、从事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需具有中级工程师以上职业资格,需提供相应的证书证明;34、生产厂家应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提供相应证明;35、生产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 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提供相应证明。 | 10台 |
紫外线消毒车 | 一、技术参数1、采用紫外线消毒,杀菌广谱、无死角、无污染;2、紫外线消毒车机身采用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寿命长、安全系数高;3、机身小巧灵活,占用空间小;配备高品质脚轮,易于推动;4、灯臂可0°-180°旋转,实现多角度消毒;5、杀菌因子:紫外线;可以同时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和空气消毒;6、机器消毒时间0-120min可调,延时30s启动;※7、距离灯管1m处的辐照强度≥120uW/c㎡(可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8、消毒效果要求:(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9、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对数值>3(30min,距离紫外灯1m处);10、对大肠杆菌杀灭对数值>3(30min,距离紫外灯1m处);11、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杀灭对数值>3(30min,距离紫外灯1m处);12、 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杀灭对数值>3(90min,距离紫外灯1m处);13、对物表表面自然菌平均杀灭对数>1(30min距离紫外灯1m处);14、对白色葡萄球菌杀灭率≥99.99%(30min,20m³);15、对自然菌消亡率在≥90%(60min,30m³);16、紫外线消毒车主要采用优质碳钢外壳,外表进行喷塑处理,其外形美观大方、结构强度高;17、使用范围广,可用于大多数场所的空气消毒及物表表面消毒;18、在底部安装有四个万向脚轮,可在各病房任意移动;19、灯臂固定采用机械结构,操作简单,可靠性高;20、 设有定时消毒装置和延时启动装置,能够实现在没有人员的情况下对物体表面和空气进行的消毒;21、产品通过ISO9001和ISO13485 双认证,具有质量保证;(提供以上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2 、产品证件齐全,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23 、选用具有国家3C认证的高品质电源线,采用内置合理化电气工艺布局,线身耐弯曲抗摇摆;24、产品需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并提供备案截图;二、配置清单:1.主机1台;2.底座1件;3.安装螺丝1套。 | 200台 |
过氧化氢喷雾消毒机 | 一、技术参数1、用途:适用于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室、生物制药、医疗卫生等单位对密封空间的空气和物品表面进行彻底的消毒或灭菌;2消毒介质:雾化过氧化氢;3、采用洁净压缩空气为动力,提供高压高速气流与文丘里原理将过氧化氢水溶液迅速变成雾状过氧化氢;4、外形尺寸:≤450x450x940(mm(mm)(长*宽*高);5、安装方式:带脚轮,可移动;6、设备主要材质:一体成型吸塑外壳,304不锈钢支架;7、噪音:≤70分贝;8、H2O2储存量:≥2.5L;229、H202浓度:7.5%;10、H202用量:≤10ml/m³;11、电源要求:220VAC,50Hz,≤1KW;12、微生物杀灭水平≥99.9%;13、全自动运行消毒或灭菌循环,整个过程无需人工干预;14、消毒/灭菌工艺随空间容积大小调整,2小时可完成对微生物学研究、检测设备内部物品表面及空气的消毒;15、可通过无线网络连接通风单元、检测单元等形成大的消毒网络达到大空间的日常消毒;16、灭菌效果监测:提供过氧化氢气体专用化学指示卡和生物指示剂(选配)等耗材,监测设备的灭菌效果;17、从事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需具有中级工程师以上职业资格,同时具有实验动物从业资格证,需提供相应的证书证明;18、生产厂家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9、生产厂家通过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提供相应证明。 | 4台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厂家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 |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此合同总价为CIP价,包含产品到医院指定地点的装卸、搬运、运输、 仓储、安装、调试、培训等费用。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保修期: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保修期内乙方保证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为原厂配件。5.对保修期外的设备维修,乙方只向甲方收取零配件成本费。6.乙方负责设备系统软件终身免费升级。7在保修期维保要求。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1.交货时间:2.交货地点:3.交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1.设备质量、安全验收严格按照国家医疗器械检测标准或医疗器械行业技术规范执行,依据设备配置要求的功能、性能、技术指标。2.设备安装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安装调试报告,甲方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依据上述要求进行验收及应用质量、安全验收,并签写验收报告。 | ||||||||
五、付款方式 | ||||||||
质量保证 | ||||||||
七、技术培训1.乙方负责现场操作、维修培训,保证相关人员能独立操作相关设备,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提供免费培训,使甲方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日常维护和简单的故障处理,同时提供相关的学术支持。2. 乙方提供全套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密码)、系统备份等技术资料。 | ||||||||
八、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每延误1天按合同总额1‰赔偿给甲方,且保修期顺延10天。2.甲方不得无故拖延设备验收和付款。3.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4.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的一切问题。若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九、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承诺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 ||||||||
十、附件 1.设备配置清单2.售后服务承诺书3.易损件报价表 | ||||||||
甲(需)方(签章):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九路63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023-79222258 开户银行:账号: | 乙(供)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开户银行:账号: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
包号及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 |||||||
12 | 总计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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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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