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关于开展
中国(深圳·大鹏新区)— 阿联酋(迪拜)
投资经贸交流座谈会信息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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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开展中国(深圳·大鹏新区)— 阿联酋(迪拜)投资经贸交流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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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根据新区赴法国、阿联酋、新加坡招商交流相关工作安排,计划于3月1日举办中国(深圳·大鹏新区)— 阿联酋(迪拜)投资经贸交流座谈会,宣讲大鹏新区的产业政策、区位优势和发展前景,推介大鹏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及营商环境,进一步吸引国外优势产业的投资及落地。相关承办方需具备较丰富的企业资源库以及承办大型活动组织策划经验、活动宣传视频拍摄制作能力等相关要求。 |
项目预算金额: 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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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报价方案需包含承诺函及信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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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白沙湾路2号坝光片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 唐工 联系电话:0755- 28333832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月22日 |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以下项目除外:
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