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白沙沱清淤砂石处置中介服务采购公告
白沙沱清淤砂石处置中介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6月22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比选
二、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竞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6月22日 至 2022年6月27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方式或事项: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报名: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 6 月 22 日至2022年 6 月 24 日(上午09:00时至12:00,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重庆昱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同景国际城U组团2栋18楼)报名。(因疫情防控需要,联系比选代理公司网络报名,联系人:廖老师;电话:13212397888)。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在代理机构处报名时支付比选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3、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潜在竞选人,其竞选文件才被接受。
六、比选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6月27日 14:0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2年6月27日 14:3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三号楼1910
七、评审信息
比选时间: 2022年6月27日 14:30
比选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三号楼1910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经办人:姚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290560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三号楼
代理机构:重庆昱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廖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321239788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同景国际城U组团2栋18楼
九、附件
重庆昱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重庆昱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定稿)白沙沱清淤砂石处置中介服比选文件.doc
(定稿)白沙沱清淤砂石处置中介服比选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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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1115626309972824064
重庆昱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竞选人名称 | (竞选人公章) | ||
联系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传真 | ||
单位地址 | |||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无分包时,分包号填无、分包名称填项目名称) | |||
分包号: | |||
分包名称: | |||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
目录二〇二二年六月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昱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比选人: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竞争性比选文件项目名称:白沙沱清淤砂石处置中介服
白沙沱清淤砂石处置中介服务比选公告第四章竞标文件格式30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二章评选办法10第一章竞标人须知6比选公告3
三、其他要求:2、比选内容:选取清淤砂石处置中介公司为我司提供联系购买方、垫付购买方货款等服务,中介公司按我方实际收到的货款金额进行提成。1、建设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二、项目概况本比选项目白沙沱清淤砂石处置中介服,经比选人: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实施,比选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一、比选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1、竞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四、竞标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可以对明月沱水域清淤砂石处置中介服务、东港船厂清淤砂石处置中介服务、白沙沱清淤砂石处置中介服务三个项目进行投标,但是只能中一个项目。2、标段划分:白沙沱清淤砂石处置中介服务。1、实施期限:1年。
1、比选时间和地点:2022年6月27日14时30分在重庆市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三号楼1910进行比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不予接收。六、比选时间安排、地点3、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潜在竞选人,其竞选文件才被接受。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在代理机构处报名时支付比选文件费用,售后不退。1、比选文件报名: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4日(上午09:00时至12:00,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重庆昱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同景国际城U组团2栋18楼)报名。(因疫情防控需要,联系比选代理公司网络报名,联系人:廖老师;电话:13212397888)。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三号楼比选人: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八、联系方式本次比选公告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发布。七、发布公告的媒介2、未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的竞标人,其竞标文件不予接收。
电话:13212397888联系人:廖老师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同景国际城U组团2栋18楼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昱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23-62905607联系人:姚老师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1.1项目概况1.总则注:如正文与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第一章竞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 | 比选人 | 比选人: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三号楼 联系人:姚老师 电 话:023-62905607 |
1.2 | 比选代理机构 |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昱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同景国际城U组团2栋18楼 联系人:廖老师 电 话:13212397888 |
1.3 | 项目名称 | 白沙沱清淤砂石处置中介服务 |
1.6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1年 |
1.7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1.8 | 比选范围 | 选取清淤砂石处置中介公司为我司提供联系购买方、垫付购买方货款等服务,中介公司按我方实际收到的货款金额进行提成。 |
1.9 | 竞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工程竞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 竞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类似项目经验。 3. 信誉要求 由竞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 注:由竞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特别提示 上述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竞标单位法人章。 |
1.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竞标人自行踏勘。 |
2.1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比选人发出的答疑、澄清及补遗书 |
2.2 | 比选截止时间 | 2022年 6 月 27 日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 |
3.1 | 比选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2 | 竞标报价 | 1、计价方式:中介公司按比选人实际委托的砂石资源处置货款金额进行提成。 2、竞标报价范围:各竞标人按照比选范围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自主报价。 3、本项目费用投标总报价应为完成比选文件所确定的委托 中介服务的范围的全部费用。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中介服务工作所需的劳务费、 技术服务费、 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费用、办公家具、办公设施、通讯工具、通讯费用、办公家具及设施、交通工具、保险、税费、利润及协调费等等实施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比选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本中介项目的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本工程设置竞标总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砂石资源处置费的15%元,各竞标人的竞标报价不得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范围,否则将按否决竞标处理。 6、本次比选范围内中介服务酬金不高于100万元。 |
3.4 | 竞标保证金 | 1.竞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 2.缴纳形式:转账 3.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昱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60612349,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重庆龙湖支行。 注明标段名称。 4.保证金的退还: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未中选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中选人与比选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的竞标保证金。 |
3.5 | 竞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4.1 | 签字盖章要求 | 竞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
4.2 | 竞标文件 的份数 | 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竞标人法人公章(鲜章) 竞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形式(U盘或光盘)1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电子版形式(U盘或光盘):包含纸质竞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不分正副本。 注: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
4.3 | 装订要求 | 1、应将竞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1)竞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四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2)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四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
4.4 | 竞标文件的密封 | 1.竞标文件袋用 “竞标函部分”袋、 “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竞标文件”大袋。 2.竞标文件(电子)装入“竞标文件(电子)”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竞标人单位章。 3. “竞标函部分”、 “资格审查资料”“竞标文件(电子)”等小袋装入“竞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封口处加盖竞标人单位章,同时“竞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5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如果竞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竞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如竞标文件较厚,或者分册较多,不能装入一个袋中,竞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竞标文件袋。 |
4.5 | 封套上写明 | 应在“竞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比选人的地址: 比选人名称: 竞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6 | 是否退还竞标文件 | 否 口是 |
4.7 | 递交竞标文件地点 | 重庆市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三号楼1910 |
5.1 | 比选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同比选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同竞标文件递交地点 |
5.2 | 评选程序 | 1.核验参加评选会议的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2.密封情况检查:竞标人检查自己竞标文件袋是否与递交时一致;比选人检查竞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4的规定密封,未按前述规定密封的,当众原封退还。 3.开标顺序:随机开启“竞标文件袋”袋; 4. 竞标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评选小组比选。 |
6.1 | 评选小组组建 | 1.评选小组构成: 3 人。 2.评选小组确定方式:由比选人依法组建。 |
7.1 | 是否授权评选小组确定中选人 | 口是 否,推荐经评审排名第一的为中选候选人。 |
7.2 | 中选通知 | 在本章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竞标人。 |
8 | 重新比选 | 有下列情形的,评选小组可否决全部比选申请,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1、经评选小组认定,否决所有竞标人的报价的; 2、经比选,合格的竞标人少于三个,且经评选小组认为报价、技术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
9 | 合同授予 |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竞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10 | 纪律监督 | 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 | 特表说明 | 1、保证金:中选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前需要向比选人缴纳保证金200万元. 2、垫资:所有清淤涉及砂石资源由中选方负责联系销售,销售模式为现款现货(现金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比选人收到货款后购买方才可将其购买的砂石资源取走,若中选方愿意为购买方垫资的,从中选方缴纳的保证金扣除货款,但扣除后保证金余额不得低于50万元,且中选方应在扣除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至比选文件中明确将缴纳的保证金数额。 |
12 | 比选代理费 | 本项目比选代理费为5000元,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得单列。 比选代理费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6本项目建设规模:见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比选项目名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比选代理机构: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次比选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3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比选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1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比选申请截止日比选申请资格情况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比选申请。(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比选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1)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2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5)其他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为本标段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4.3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比选申请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7语言文字参与比选申请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申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比选申请。
1.9.2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比选申请人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10.3比选人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比选申请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2.4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比选人,以便比选人澄清。1.10.1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比选申请预备会的,比选人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比选申请预备会,澄清比选申请人提出的问题。1.10比选申请预备会1.9.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比选申请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1比选文件的组成2.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比选申请文件偏离比选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偏离比选申请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分包
(5)图纸;(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比选申请人须知;(1)比选公告;本比选文件包括:
2.2.2比选文件的澄清将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天前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或者在相应法定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比选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2.1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或电话方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2.2比选文件的澄清(8)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7)比选申请文件格式;(6)技术标准和要求;
3.1.1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比选文件的组成3.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本章2.2比选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及方式执行。2.3比选文件的修改2.2.3比选人对比选文件的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须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比选截止时间不足2日的,须相应延后比选申请截止时间。
(6)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5)资格审查资料;(4)比选申请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若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竞标函原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比选申请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申请保证金。(适用于比选申请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申请保函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比选申请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申请保函。(适用于比选申请保证金采用比选申请保函形式的)3.3.1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3.3比选申请有效期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比选申请报价
(1)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比选申请保证金退还: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4.2比选申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3.4.1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的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形式递交比选申请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比选申请的,其比选申请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比选申请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2)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3.4.5(1)比选申请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4)法律法规和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违反本章9.2条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的;(2)中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7.1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比选申请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3.7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不得递交备选比选申请方案。允许比选申请人递交备选比选申请方案的,只有中选人所递交的备选比选申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选人的备选比选申请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比选申请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比选申请方案。3.6备选比选申请方案联合体比选申请的,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比选申请相关内容。满足前附表要求。
4.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比选申请3.7.5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3按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3.7.3款执行。3.7.2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相关内容做出响应。
4.2.3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2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1比选申请人应在投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4.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4.1.2比选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1比选申请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3.3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2比选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4.3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2.4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文件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
6.评标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5.2开标程序比选人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
(3)与比选申请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比选申请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比选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评标委员会
7.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4)曾因在比选、评标以及其他与比选比选申请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且未有比选申请人的异议与投诉,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日。7.2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7.1定标方式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申请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3.2中选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申请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履约担保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比选申请被否决,导致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比选申请。但是有效比选申请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选候选人。(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比选申请的;(1)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8.1重新比选8.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比选申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比选申请。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比选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比选申请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比选。8.2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为特定比选申请人中标提供方便;(4)比选人授意比选申请人撤换、修改比选申请文件;(3)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压低或者抬高比选申请报价;(2)比选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比选申请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比选申请:
(3)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比选申请人放弃比选申请或者中标;(2)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中选人;(1)比选申请人之间协商比选申请报价等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比选申请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比选申请,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比选申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比选申请:9.2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6)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为谋求特定比选申请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不同比选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比选申请事宜;(1)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比选申请:(5)比选申请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比选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比选申请;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比选申请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比选申请。(6)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比选申请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小组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竞标文件,按照本章评选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选办法进行评审,并按竞标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推荐中选候选人。得分相等时,以竞标报价低的优先;竞标报价也相等的,则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如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则由比选人抽签确定。1.评标方法注:若评选办法出现前后不一致,以评选办法前附表为准。评选办法前附表评选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委托代理人 | 竞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一章“竞标人须知”第1.9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一章“竞标人须知”第1.9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竞标人须知”第1.9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它要求 | 符合第一章“竞标人须知”第1.9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竞标内容 | 符合第一章“竞标人须知”第1.8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实施期限 | 符合第一章“竞标人须知”第1.6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竞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规定,竞标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2.2.1 | 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 比选总报价40分; 技术部分40分; 商务部分2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形式及响应性评审)的有效竞标人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1) | 竞标报价评分标准 | 比选总报价(40分) | 比选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则得满分40 分,在此基础上比选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3 (2) | 技术部分 | 技术部分(40分)(技术部分必须包含提高售价的相关措施、方法及预案) | 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10分): 方案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8-10分; 方案较具体、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得6-8分; 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3-6分; 方案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可行性低,得0-1分; 未提供得0分。 | |
2.2.3 (2) | 技术部分 | 技术部分(40分)(技术部分必须包含提高售价的相关措施、方法及预案) | 针对本项目各运行节点控制措施及相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10分): 方案具体、节点控制措施合理、应急预案全面合理可实时性强得8-10分; 方案较具体、节点控制措施较合理、应急预案全面合理可实时性较强得6-8分; 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3-6分; 方案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可行性低,得0-1分; 未提供得0分。 | |
2.2.3 (2) | 技术部分 | 技术部分(40分)(技术部分必须包含提高售价的相关措施、方法及预案) | 针对本项目的清淤开采方案、销售回款进行评审(10分): 方案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高、能有效的提升销售价格得8-10分; 方案较具体、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得6-8分; 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3-6分; 方案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可行性低,得0-1分; 未提供得0分。 | |
2.2.3 (2) | 技术部分 | 技术部分(40分)(技术部分必须包含提高售价的相关措施、方法及预案) | 针对本项目的岗位配置以及员工管理培训计划方案进行评审(10分): 方案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8-10分; 方案较具体、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得6-8分; 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3-6分; 方案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可行性低,得0-1分; 未提供得0分。 | |
2.2.3 (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业绩评分 (20分) | 竞标人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最多得20分。 需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服务内容页及盖章页),要求服务内容中体现相关内容,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业绩不纳入商务部分评分。 | |
3 | 评标程序 | 1.评选小组按本章评选办法规定进行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2.计算评标基准价,对初步评审合格的竞标报价按本附表3.2.1(1)详细评审标准 “竞标报价A”规定的评分方法评分。 3.按本章评选办法第3.2.1(2)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并进行评分。 4.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比选人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其余依次类推。得分相等时,以竞标报价低的优先;竞标报价也相等的,则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如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则由比选人抽签确定。 6.如经过对所有竞标人的竞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竞标人不足三个使得竞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选小组可以否决全部竞标,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经过初步评审有效竞标不足三个,但经评选小组认定仍然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工作仍应按比选文件的规定继续进行。 | ||
3.2.1 (1) | 竞标报价 (A) | 竞标报价20分 | 按2.2.3(1)项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对报价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 (2) | 技术部分(B) | 技术40分 | 按2.2.3(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 | |
3.2.1 (3) | 商务部分(C) | 商务40分 | 按2.2.3(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 | |
3.2.1 (3) | 竞标人总分=A+B+C |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
3.2详细评审3.1.3经过初步评审有效竞标不足三个使得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选小组可以否决全部竞标,比选人依法重新组织比选;经过初步评审有效竞标不足三个,但经评选小组认定仍然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工作仍应按比选文件的规定继续进行。3.1.1评选小组可以要求竞标人提交第一章“竞标人须知”第1.9项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选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竞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3.1.2竞标人有废标情况一览表情形之一的,其竞标作废标处理。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2.2.1详细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2.3竞标人得分=A+B+C。3.2.2所有计算及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按本章第3.2.1(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3.2.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3.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计算出得分A;3.2.1评选小组按本章评选办法第2.2款的规定进行评审。
3.4.1评选小组按竞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3.4评标结果3.3.3评选小组对竞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竞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小组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竞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选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竞标人对所提交竞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小组不接受竞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竞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承接方:委托方: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合同书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选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简称乙方)承担本合同砂石处置中介服务,为了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使实施方案制定能够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和执行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委托方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委托承接方(乙方):委托方(甲方):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范围: 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甲方相关意见与设想; |
二、双方的责任 2.1甲方的责任 2.1.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所规定条款和约定,对其内容保密。 2.1.2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一周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实施及规划要求的合法地形图等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与时限性负责。 2.1.3甲方负责组织协调该项目的汇报、评审等相关工作。 2.1.4甲方须指定本项目的负责人,负责相关工作的联络。其间的有关联络和有效文件签署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字,若有变更项目负责人须有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项目负责人或联络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2.1.5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2.2乙方的责任 2.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所规定条款和约定,对其内容保密。同时,乙方应当提供本项目的保密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2,并与项目员工签订保密合同。 2.2.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限,向甲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实施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1,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2.2.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项目汇报。 2.2.4乙方应保证本项目产生的砂石资源及时销售完毕,未及时销售完毕产生的堆放、运输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2.5乙方指定本项目的负责人 ,负责相关工作的联络。其间的有关联络和有效文件签署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字,若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项目负责人或联络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2.2.6乙方对由于自身原因在实施方案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负责限期无偿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 2.2.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根据甲方意见及时修实施划方案直至通过甲方确认。 三、合同的修改 3.1因不可抗力且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应由双方及时协商修改本合同。 3.2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商定补充合同(协议或附件)的,补充合同(协议或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终止 4.1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可以解除,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2若本合同中止超过六个月,而甲、乙双方再重新启动本合同约定,本合同则须另行商定。 4.3 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自解除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据实结算费用,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不应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总金额。 五、关于违约和裁决 5.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无故要求中途停止或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比例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甲方确定为准。 5.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无故要求中途停止或无故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退还已付服务费用,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5.3如果有任何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和约定的情况发生,守约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或快递方式通知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后,违约方可在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期限内对违反本合同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做出补救,并应与守约方协商赔偿损害的措施。 5.4如果违约方在上一条所述30个工作日内没有对其违反本合同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做出补救,违约方应全额向守约方赔偿其违反本合同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5.5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各阶段费用,确定付款后每逾期一天,应按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利息,但乙方不得因此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5.6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工作内容的某项文件、图纸或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工作的交付的时间,每延误一天,减收该项目阶段应收费用的千分之五;如果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还应双倍退还已付的相应阶段的所有费用。 5.7乙方若需更换本合同项目人员,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若未取得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因配合项目现场工作,临时增调现场工作人员不在此违约责任限制内。 5.8如果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9 若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未通过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无偿调整、修改,若调整、修改后仍未通过确认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合同生效 6.1本合同自签订并取得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批复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到期后可续签,续签合同的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甲方、乙方拟续签合同的,应在合同到期日的两个月前书面向对方提出续签要求。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涉及本合同甲方提供的签字盖章委托书与各种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认可的传真文件、会议纪要等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七、工作内容 7.1因后续实施的清淤工程涉及清淤产生砂石资源的处置,甲方缺乏买方资源,且若处置砂石,涉及大量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故为防止出现清淤涉及砂石资源滞销产生堆放成本、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等情况,按清淤施工标段选取乙方为甲方提供提供联系购买方、垫付购买方货款等服务,乙方按甲方实际收到的货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具体服务费金额按照本合同第八条执行。 |
八、服务费及支付办法 8.1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服务费按照甲方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款项 %收取。 8.2服务费支付办法: 8.2.1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足额缴纳人民币200万元的保证金,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结束且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的情况下全额退还给乙方。 8.2.2乙方应负责为甲方联系本项目涉及砂石资源的购买方,原则上甲方只接收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在销售完成且销售量经双方确认且货款全部达到甲方指定账户上后,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在每月的25日前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8.2.3若乙方自愿为本项目涉及砂石资源的购买方垫资的,由乙方书面提出扣划与货款同等金额的保证金的申请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可以不采取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并给予购买方不超过3个月的账期;乙方应在甲方给予购买方的账期内协助甲方向购买方收取货款,货款收取至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应将扣划的相应保证金划回保证金账户;若购买方未在甲方给予的账期内支付货款的,甲方已扣划的乙方的保证金直接转换为货款,扣划后乙方自行向购买方追偿。 8.2.3.1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经甲方扣划后,余额不得低于50万元,否则甲方有权不再给予购买方账期。 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由此导致的付款迟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
九、其它 10.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0.2 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 10.3 双方如对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4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商定补充合同(协议)或附件,补充合同(协商)或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5 本合同项目作品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以进行展览、印刷、出版等。乙方仅保留其创作设计的署名权,并有权在本合同结束之后进行公开展示和发表。 |
十、送达条款 双方一致确认按照合同签署处所述地址送达相关文件的,自寄出三日后即视为已签收;送达文书被拒收或者退回的,均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如需变更上述送达地址的,应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按前述约定方式变更的,上述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在因本合同及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诉讼/仲裁的情形下,上述约定的各方通信地址,同时作为各方的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该通信地址用于接收诉讼/仲裁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传票、判决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法院/仲裁机构按该地址送达的,视为当事人签收,受送达人拒收或无人签收,不影响送达的效力。 |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住所:住所: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盖章)(盖章)委托方名称:承接方名称:
附件:1、项目保密方案;签订时间:签订时间: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竞标函部分)竞标文件(项目名称)第四章竞标文件格式3、廉政合同2、项目实施方案。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竞标函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竞标人:(盖单位章)
3.随同本竞标函提交竞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2.我方承诺在竞标有效期内(90日历天,从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不修改、撤销竞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砂石资源处置费的%为本项目报价。按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项目负责人为。(比选人名称):1.竞标函法人身份证明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及附件、答疑及补遗通知中所有的内容。(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2)随同本竞标函递交的竞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
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竞标人:(盖单位公章)6.(其他补充说明)。
本人(姓名)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竞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比选人名称):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竞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身份证号码:0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竞标人名称: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竞标函部分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竞标人:(盖单位鲜章)特此证明。
(资格审查资料)竞标文件(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2、项目人员简历表1、竞标人基本情况表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竞标人:(盖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竞标人基本情况表4、其他资料3、信誉要求
竞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姓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项目情况 | 担任职务 | 备注 | |||||
其他资料格式自拟信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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