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2022-020(MASCG-2-F-F-2022-0377)
二、项目名称:和县城区及功桥镇、西埠镇、香泉镇、乌江镇、善厚镇、石杨镇镇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博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丰南路135号翡翠园6幢205
成交金额:38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和县城区及功桥镇、西埠镇、香泉镇、乌江镇、善厚镇、石杨镇镇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 服务范围:县城区、镇区内建成区及近期规划区内国有建设用地 服务要求: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度地价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1]18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19〕98号)文件要求,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等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要求完成和县城区及功桥镇、西埠镇、香泉镇、乌江镇、善厚镇、石杨镇镇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划分及基准地价更新。 服务时间:确保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
五、磋商小组名单:吴义报、沈华勇、杨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5%
金额:583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联系电话:0555-513078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西路259号
联系人:杨静
联系方式:18055528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
联系方式:0555-513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婧、黄加芳 电 话:18156596341
4.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冯伟电 话:0555-5335008
附件- 和县城区及功桥镇、西埠镇、香泉镇、乌江镇、善厚镇、石杨镇镇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