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jl-2022-020
预算金额76万元
招标公司宁夏电化教育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焘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洋0951-5034133
中标公司中国广电宁夏网络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光电宁夏网络有限公司75万元
中标联系人-0951-604204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NXJL-2022-020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3039
二、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2022年标高清网络传输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中国光电宁夏网络有限公司 | 银川市兴庆区鼓楼北街41号 | 0951-6042043 | 7500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为电视标高清同传节目传输的1条500M宽带专线,全天24小时完整收转标高清电视节目即《宁夏教育》标清频道、高清频道。 | 达到采购方要求 | 1年 | 达到采购方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贵胤、张宏亮
采购人代表: 李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1250.00元。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2年07月2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电化教育中心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联系方式: 0951-5559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16楼
联系方式: 0951-5034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焘
电话: 0951-555900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周洋
电话: 0951-5034133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
单一来源(定稿).pdf单一来源(定稿).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代理机构 :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07-22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2022年标高清网络传输费项目
项目编号:NXJL-2022-02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
电视台)2022年标高清网络传输费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计划编号:2022NCZ003039
采购编号:NXJL-2022-020
采购人(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
(宁夏教育电视台)
代理机构(盖章):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2022年标高清网络传输费项目
项目编号:NXJL-2022-020
目录
第一章采购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2022年标高清网络传输费项目
项目编号:NXJL-2022-020
第一章采购邀请
中国广电宁夏网络有限公司:
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
夏教育电视台)的委托,拟就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
电视台)2022年标高清网络传输费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贵
单位本着“诚实守信,双方共赢”的原则前来磋商洽谈。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3039
项目编号:NXJL-2022-020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2022
年标高清网络传输费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元):760000.00元
采购需求:2022年标高清网络传输费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
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
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2022年标高清网络传输费项目
项目编号:NXJL-2022-020
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且
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
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
设,促进宁夏经济发展,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
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
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规发〔2019〕8号),详见宁夏政府采
购公共服务平台。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采购人应积极支持
供应商完成有关贷款手续,并保证将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到成交供
应商在贷款行开立的银行账户。注:具体实施以最新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
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3协商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2022年标高清网络传输费项目
项目编号:NXJL-2022-020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
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3.4协商企业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
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协商企业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3.6协商企业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1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元
方式:投标人须将资格条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85522856@qq.com,
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项
目报名登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
商厦16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2022年标高清网络传输费项目
项目编号:NXJL-2022-020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协商企业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
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
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以
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
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
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联系人:李焘
联系方式:0951-5559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16楼
联系人:周洋
联系方式:0951-5034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洋电话:0951-5034133
代理机构: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9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2022年标高清网络传输费项目
项目编号:NXJL-2022-020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
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 内容 |
1 | |
1 | 清网络传输费项目采购需求:2022年标高清网络传输费合同履行期限:1年 |
2 |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联系人:李焘电话:0951-5559004 |
3 |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16楼业务联系人:周洋电话:0951-5034133 |
4 |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5 |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协商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协商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3协商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3.4协商企业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提 |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2022年标高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2022年标高清网络传输费项目
项目编号:NXJL-2022-020
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协商企
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5协商企业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协商企业公章,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6协商企业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副本中附
复印件并加盖协商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中小企业行业: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7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
8 | 项目预算金额:760000.00元 |
9 | 保证金:10000.00元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企业:5000.0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通过转账、保函等形式缴纳。1、转账形式: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保证金交至(公户转账):账户名称: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银川分行账号:8112401012800002975(须在转账或电汇单备注里注明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名义及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以个人名义和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未缴纳,为无效投标。)2、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形式:将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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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XJL-2022-020
3、银行保函形式:将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银行保函能够通
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
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协商企业如采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交,其
原件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密封方式须符合响
应文件密封之规定。
6、如协商企业采用邮寄方式,应考虑邮寄时间,提前做好邮寄准备工作,
由快递本身、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造成保函原件
未及时送达并签收的,由协商企业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7、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以个人名义和现金形式缴纳投标
保证金的或因自身原因导致未按时送达保函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
不予以接收,原封退回。
10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
11 | 投标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 |
12 | 协商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09:30协商地点: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16楼 |
13 | 信用查询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查询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现场查询结果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档案中留存;不接受协商企业自行查询结果。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协商企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
14 | 采购人是否委托协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
15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
16 | |
16 | 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收取形式:公户转帐收取时间: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 |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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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XJL-2022-020
招标代理费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新世纪支行
账号:18000140900003361
17 |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 |
18 |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
19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监狱企业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协商企业如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对提供了证明文件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协商企业如为残疾人企业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对提供了声明函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可在政府采购项目成交后登录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查询融资金融机构信息并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申请。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1 | 合同签订:成交单位必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日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与采购人所签订的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地点:采购单位 |
2 | 协商小组组成: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专家评委2人,组成3人协商小组。 |
3 | 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正规增值税发票后向乙方支付90%2022年度业务传输费,剩余10%一年后付清。 |
4 |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叁份电子版份数: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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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一来源文件规定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内容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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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
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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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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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的合法代
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附法人或负责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标的无需提
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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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
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
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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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
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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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
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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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XJL-2022-020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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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XJL-2022-02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2022年标高清网络传输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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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
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
育电视台)2022年标高清网络传输费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
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5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2022年标
高清网络传输费项目,属于(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中
国广电宁夏网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00)人,营业收入为
(21670.36)万元,资产总额为(152945.68)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络有
网
夏
电
限公司
企业名称(盖章):虫国
中
国
日期:2022年7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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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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