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芗江物业智能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采购服务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游女士0596-20501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芗江物业智能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采购服务单位比选由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资金来源业主自筹。现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芗江物业智能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采购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芗江物业智能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采购服务
二、服务内容:本次比选为更好的规范芗江物业所管辖的所有小区、停车场等智能化设备的日常维修及采购工作,负责芗江物业所管辖的所有小区智能化设备组件供货,其中包括预防性维修维护采购,紧急报修,安全检测和更换组件,确保芗江物业所管辖的所有小区的智能化系统及监控设备达到良好状态。
三、合作期限、承包方式
合作期限2年,负责芗江物业所管辖的所有小区2年智能化设备组件供货,其中包括预防性维修维护采购,紧急报修,安全检测和更换组件服务。中选人对智能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过程中发现破损及性能下降零部件,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修理或更换措施,并由中选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零部件更换和修理。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本项目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并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
(3)比选申请人应符合《企业信誉承诺》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不再邀请该比选申请人参加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4)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5)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报价承诺函》,其承诺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6)提供近一年(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智能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采购服务业绩证明至少一个。(提供承接项目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项目收款凭证,原件备查)
(7)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比选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比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则取消其比选资格。
注: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五、最高控制价
本次根据组成智能停车设备类智能化设备组件清单设置限高价,清单包括以下内容:1.智能停车设备类;2.视频监控设备类;3.智能充电设备类;4.通用辅材线材类。即芗江物业智能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采购服务项目比选设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万玖仟捌佰捌拾捌元(¥59888元)。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总报价应不超过最高控制价,并且根据比选人提供的限高价按照下浮折扣率进行报价。
六、比选公告公示时间
比选公告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公示期共计五个工作日。
七、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事业部 。
2、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7月19日09:00至2024年7月24日17:00。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截止北京时间2024年7月25日09:00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7月25日09:00。
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3、比选地点: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楼。
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在比选开始时间前半小时至比选开始时间截止。
九、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比选申请人于2024年7月24日北京时间17:30前将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即¥:1000.00)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比选人指定账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为“芗江物业智能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采购服务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取消比选资格。
2、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序号开户行账号
1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市芗城支行1409020309600211425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个体经营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银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比选人无息退还给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履约担保形式和金额
(1)履约保证金:10000元;待协议到期,中选人持履约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比选人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人。
(2)履约担保形式:从比选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方式提交;
(3)缴纳时间:中选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天内且在合同签署前缴交。
十一、特别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割经营;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转让;消防报审由中选人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比选人要求任何补偿。其他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十二、公示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c.gov.cn/)予以公告。
十三、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游女士
电  话:0596-2050111         
比选人: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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