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7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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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空调机组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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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00 | 1(批) | ¥170,00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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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4-05-13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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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05-13 10:30:00(北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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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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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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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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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重庆交通大学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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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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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产品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含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包装物清除费、保险费、培训费、配合费、各种应纳的税费等直至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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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0%货款(中标单位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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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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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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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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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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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2652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