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经开区集团公司原山河智能园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4.5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jkqxexxm-2023044
预算金额24.55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浩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倩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沙经开区集团公司原山河智能园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06-02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备案编号:CSJKQXEXXM-2023044(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委托代理编号:XCWZ-CGJT-2023090
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集团公司原山河智能园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245568.00元
最高限价:245568.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1

长沙经开区集团公司原山河智能园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



245568.00

245568.00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指2023年02月至2023年04月。
(5)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5-29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后,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确认函获取谈判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6-020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06-0209:0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2023-05-18起至2023-05-23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1 递交方式:按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
1.2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3 递交地点: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浩
电话:13787009001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倩、陈姣、范志忠
电话:0731-86788808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
九、监督部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电话:0731-84020090
资格证明材料附件格式.doc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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