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横琴新区环岛西堤堤岸及景观工程船闸外观装饰工程剩余琉璃瓦资产处置(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0367c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25380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横琴新区环岛西堤堤岸及景观工程船闸外观装饰工程剩余琉璃瓦资产处置(第二次)
标的名称

横琴新区环岛西堤堤岸及景观工程船闸外观装饰工程剩余琉璃瓦资产处置(第二次)
项目编号 2300367C 转让方类别 法人
标的编号 2300367C001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价款形式代码 金额
公告类型 挂牌披露 挂牌价格 201493.800000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类型 C02 价格单位
资产类别(实物) 其他资产 其它形式挂牌报价 暂无数据
标的所在行政区域 暂无数据 挂牌期间 13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 暂无数据 挂牌日期 2023-08-23 00:00:00
交易机构名称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机构代码 12440400075086929G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方名称 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媒介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转让方代码 91440400086804199M
转让说明事项

处置资产位于横琴岛西侧、天沐河西端的横琴新区环岛西堤堤岸及景观工程船闸外观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由中标人自行拆除、吊装及运输。具体详见附件《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本项目交易底价为201,493.80元,竞价保证金为21,000.00元。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横琴新区环岛西堤堤岸及景观工程船闸外观装饰工程剩余琉璃瓦资产处置(第二次)项目编号2300367C
委托方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联系方式0756-6316811
公告开始日期2023年08月23日公告截止日期2023年09月05日
批准机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委托方所属地市属项目(标的意向)转让
交易底价201,493.80元报价幅度5000.00元
经营期限详见《横琴新区环岛西堤堤岸及景观工程船闸外观装饰工程剩余琉璃瓦资产处置协议》相关约定
项目概况置资产位于横琴岛西侧、天沐河西端的横琴新区环岛西堤堤岸及景观工程船闸外观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由中标人自行拆除、吊装及运输。具体详见附件《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标的交易底价为201,493.80元,竞标保证金为21,000.00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保证金缴纳类型按标的竞价保证金21000.00元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
3、委托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4、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品质、规格等提出异议。
5、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6、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1,000.00,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7、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横琴新区环岛西堤堤岸及景观工程船闸外观装饰工程剩余琉璃瓦资产处置协议》完毕。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8、中标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9、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横琴新区环岛西堤堤岸及景观工程船闸外观装饰工程剩余琉璃瓦资产处置协议》。
11、委托方应当自收到中标人资产处置价款、代缴税凭据及确认中标人支付评估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处置决定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当在自收到准予处置决定书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将堆放予现场的资产处置完毕,如果无法处置完毕的,中标人应当移走全部剩余的资产。委托方对处置资产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处置资产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处置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对处置资产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移交的凭据。
12、现场勘探时间为2023828日或8 29日下午2:30至4:30。请提前电话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贺先生,15626952225。
13、由于处置资产属于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竞买人知悉并对此无异议。
14、中标人须向委托方提供资产处置总价10%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中标人若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足额将履约保证金交于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标人若提交履约保函的,须按本协议附件载明的格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向委托方提交经委托方认可的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经营的商业银行或具有担保资格的珠海市属全资国有或国有控股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出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银行保函》原件一份,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履约保函在本协议约定内容履行完毕之前应完全有效。
15、中标人须承担本协议项下处置资产的评估服务费用。按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资产评估服务费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和委托方确定的最终被评估材料的价值作为计费基数计算得出,评估服务费暂定价为9075.00元(含税),最终结算价以委托方审定的金额为准,且不得超过评估服务费暂定价。评估费用由中标人一次性全额直接支付给评估单位。
16、中标人凭《横琴新区环岛西堤堤岸及景观工程船闸外观装饰工程剩余琉璃瓦资产处置协议》原件和《关于受让资产已交接完毕的通知》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竞价保证金退还手续。
17、详见《横琴新区环岛西堤堤岸及景观工程船闸外观装饰工程剩余琉璃瓦资产处置协议》相关约定。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网上报名
交易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网络终端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00分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17时00分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网络终端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项目交易地点网络终端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00分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交易时间自由竞价期:2023年08月23日9时至2023年09月06日10时30分;限时竞价期:2023年09月06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杨先生、王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56-2602651、2538098
交易机构传真0756-2538993
竞买须知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备注




评估对象照片.png
合同-资产处置协议.pdf
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pdf
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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