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XCGC-F2020010号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兴东路(玉兰路—忠武路段)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93.1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gc-f2020010号
预算金额93.16万元
招标联系人吕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郜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XCGC-F2020010号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兴东路(玉兰路—忠武路段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兴东路(玉兰路—忠武路段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许示范发改﹝201824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XCGC-F2020010号;

2.2 项目概况:永兴东路(玉兰路—忠武路段位于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东部,道路等级主干道。本项目西起玉兰路,东至忠武路,全长141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 60 米,两侧各15米绿化带。本工程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给水、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和海绵城市工程。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配套服务设计等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5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6 招标控制价:931600.00元。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和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址: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25 830分。

(三)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同时提交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四)电子介质存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二室。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址: 许昌市魏武大道中段

人: 吕主任

联系电话: 0374-319006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郜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许昌市八龙路未来东岸华城15号楼804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290940100

202018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 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 评标依据

5.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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