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公司华蓥山公司热控执行机构维护外委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50.8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四川公司华蓥山公司热控执行机构维护外委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四川公司华蓥山公司热控执行机构维护外委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50322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503227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秦洪亮 电话:18910982669
邮箱:12045659@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四川公司华蓥山公司热控执行机构维护外委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50322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503227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广东重仪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顺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50.860000 | 243.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总服务期 36 个月 | 总服务期 36 个月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 | 1、2×300MW 燃煤机组热控设备日常维护、国家能源集团重庆恒泰电厂、2020年3月 2、国电达州发电厂2*300MW机组热控设备维护、国家能源集团达州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7月 3、主机热控系统日常维护检修、华润电力沧州运东有限公司、2020年4月 4、化学设备、特殊仪表标段五,含热控仪表和化学仪表维护、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10月 5、2*1000MW机组2021-2022年主机及公用系统维护项目(含热控)、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8月 6、神华国华惠电热控外围系统就地设备维护项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2019年3月 7、重庆公司恒泰电厂2×300MW燃煤机组热控设备日常维护服务、国家能源集团重庆恒泰发电有限公司 8、2022-2025年度2×300MW机组热控设备日常维护(3年)、国家能源集团达州发电有限公司 9、主机热控系统日常检修维护项目、华润电力沧州运东有限公司 10、2024-2027年主机热控系统日常维护服务、华润电力(渤海新区)有限公司 | 1、热控设备维修维护合同、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7月15 2、热控设备维修维护合同、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7月18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秦洪亮 电话:18910982669
邮箱:12045659@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