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春霞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重要提示
为规范供应商投标行为,净化招标市场,参加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时:
1.严禁同一实际控制人以不同法人的名义或互为法人名义同时参与同一品种(标段)商务活动。
2.严禁相互持股、互为“董监高”参与同一品种(标段)商务活动(国有大型企业除外)。
3.被认定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并扣除投标保证金,同时在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曝光。
4.投标人弄虚作假、在开标后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退出或永久禁入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的处罚;给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和法律责任。
注意:各投标人,首次参加“南钢鑫智链平台”发布招标项目,涉及平台线上转款业务,需提前去所属银行咨询并开通电子支付(电子商户平台)等功能,银行业务办理需2-3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河南钢铁安钢股份炼铁2号烧结机氮气改压缩空气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钢铁安钢股份炼铁2号烧结机氮气改压缩空气项目已经招标人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钢铁安钢股份炼铁2号烧结机氮气改压缩空气项目
2.2项目编号:HGZB-EP-20231103-001
2.3项目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502号
2.4 工期:签订正式合同后8个月。
2.5 项目规模:河南钢铁安钢股份炼铁2号烧结机氮气改压缩空气项目,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作业部2号烧结机氮气改压缩空气成套设备,是在炼铁作业部2号烧结机氮气总管附近建造一座压空净化站,为2号烧结机供应净化压缩空气,对2号烧结机当前消耗的氮气进行置换。
本项目主要内容:炼铁作业部2号烧结机氮气改压缩空气成套设备(含压空净化器、压空罐、所有系统阀门、管道、相关电气控制系统等),供货范围包括压空净化器、压空罐、阀门、管道、弯头及一切相应的附属部件和压空净化站夹芯彩板房所需材料等范围内所有设备和材料的供货与安装(土建)、包括该工程所有调节阀门处所需要的平台制作及安装和压空净化站夹芯彩板房的制作安装以及原管道的拆除及对接、恢复、调试及相关服务、以及沿线影响工程实施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拆除与移位等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6本次招标标段为:河南钢铁安钢股份炼铁2号烧结机氮气改压缩空气项目
备注: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2.7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2.8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河南钢铁安钢股份炼铁2号烧结机氮气改压缩空气项目
  通用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应包括可从事资质证书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如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不具备可从事资质证书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业务的,须由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具有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并提供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机械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并提供冶金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与单位资质相应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4日 15时00分
获取方式:
请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然后在下载中心下载鑫智链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的“招标文件”画面,点击“立即购买”,打开的画面中点击“去支付”,默认从资金池里扣费,资金池余额不足时会弹窗提醒,根据画面指引去支付。
标书费:200.0元(按项目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使用鑫智链投标管家进行投标,同时在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中招互连APP,注册并验证身份后购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证书。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5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服务端集中解密
开标地点:鑫智链投标管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安钢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08/
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njxic.com/
8.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支付
1.1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总价包干价,应包含总承包工程的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集成、施工、施工设备、劳务、管理、安装、检测、调试、保修、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所有费用。还应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地下障碍物的拆除及移位、施工技术措施费、临时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安全保卫、交叉施工、冬雨季施工及市场价格竞争因素,不因政府指令、环保要求、疫情、生产等因素引起的不能连续施工、政策性调价、材料人工市场价格变化、与生产交叉等因素而变动。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含税价,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执行新税收政策。
*1.2进度款支付:主要设备运抵现场并验收合格后凭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投用,工程验收合格,办理竣工结算后,凭开具的剩余结算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结算价的90%;留结算金额的10%尾款,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
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由承包人发起尾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审核后支付,若承包人未发起申请,发包人不承担逾期支付的利息。
1.3支付方式:6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
1.4发票开具
承包人出具的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发票,不得虚开发票或者有其他形式的税务违法。承包人有税收违法行为,本合同立即终止,没有支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并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5 如因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被迫采取暂停付款、诉诸法律等正当保护措施的行为,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
1.6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履约保证金、违约金扣款不需要承包人确认。
2.履约保证金
2.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承包人应于合同签订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给发包人。
2.2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办理竣工结算后28日内返还给承包人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
由承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依据。由于承包人未提出申请造成的退还延期,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工程未竣工,履约保证金已被扣完,承包人应在3日内及时续补,未按时续补发包人有权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理人):郭春霞 
联系电话:159-3682-15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李静
联系电话:13837245601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陈先生0372-3125926
10.其他
10.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贰万元,拒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平台为每位供应商建立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预先交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作为保证金,投标时系统冻结相应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定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被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中标人在交纳中标服务费、交纳履约保证金、签署合同后,保证金解冻。
10.2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3本项目将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 
10.4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的支付,可使用在线扫码支付或在线网银转账。
10.5供应商一旦投标,则视为对上述条款的认可。
10.6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前完成投标,以免集中在投标截止日投标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影响投标。如投标人未按前述投标建议日期进行投标的,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导致投标不成功、虽联系客服但客服人员来不及排查处理的,由投标人自担全部不利后果。
10.7每天 18:00 到 20:00 是系统维护时间,请勿在此期间投标。强烈建议投标人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2:00、13:00-17:00) 操作,以便有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客服进行处理。
10.8各投标人,首次参加“南钢鑫智链平台”发布招标项目,涉及平台线上转款业务,需提前去所属银行咨询并开通电子支付(电子商户平台)等功能,银行业务办理需2-3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注意:各投标人,首次参加“南钢鑫智链平台”发布招标项目,涉及平台线上转款业务,需提前去所属银行咨询并开通电子支付(电子商户平台)等功能,银行业务办理需2-3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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