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象山县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汪家河菜场垃圾分类、清理及地面冲洗服务外包项目(重发)的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13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itc-202010806g
预算金额131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世雄0574-8730760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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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汪家河菜场垃圾分类、清理及地面冲洗服务外包项目(重发)的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5


一、采购编号:NBITC-202010806G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汪家河菜场垃圾分类、清理及地面冲洗服务外包项目(重发)

三、中标信息

子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元)

1

宁波嘉亿同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赵岙村64号

1310007.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子包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单价(元/年)

总价(元/3年)

1

汪家河菜场垃圾分类、清理及地面冲洗服务外包

3年

436669.00

1310007.00

注: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梁赛珍,邱虹,励荣荣,邹丽英,王豫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金额:1.748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6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街道丹峰东路468号城东市场四楼市场开发中心

项目联系人:刘永

项目联系方式:0574-65711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项目联系人:周世雄 、徐徕

项目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十、附件: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21.2K

  • 招标文件OK.doc

    343.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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