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沅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压缩式对接垃圾车3台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11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92819-20220713-32
预算金额144万元
招标公司沅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何童辉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建新19907370736
中标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17万元
中标联系人尚雷18038180704
公告正文
采购压缩式对接垃圾车3台中标(成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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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1日 | ||||||||||||||||||||||||||||||||||||
沅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采购压缩式对接垃圾车3台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2年11月02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压缩式对接垃圾车3台项目 |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2]000120号 | ||||||||||||||||||||||||||||||||||||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编号:1092819-20220713-32 | ||||||||||||||||||||||||||||||||||||
预算金额:1,440,000.00元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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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来源 | ||||||||||||||||||||||||||||||||||||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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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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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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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 ||||||||||||||||||||||||||||||||||||
收费标准:按相关文件收取 | ||||||||||||||||||||||||||||||||||||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21600 元 | ||||||||||||||||||||||||||||||||||||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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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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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疑 |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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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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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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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成交供应商报价明细.png成交供应商报价明细.png
报价明细.xls报价明细.xls
采购压缩式对接垃圾车3台项目 招标文件.rar采购压缩式对接垃圾车3台项目 招标文件.rar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预算 | 供应商名称 | 规 | 所在区域编码 | 外商国别 | 外商投资类型 | 数量 | 单价 | 报价 | |
采购压缩式对接垃圾车3台项目 | 1440000元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大型 | / | 3 | 390000元 | 1170000元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预算 | 供应商名称 | 规模 | 所在区域编码 | 外商国别 | 外商投资类型 | 数量 | 单价 | 报价 |
1 | 采购压缩式对接垃圾车3 台项目 | 1440000元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大型 | / | / | / | 3 | 390000元 | 1170000元 |
采购人:沅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代理编号:HNJR2022-043政府采购编号:沅财采计[2022]000120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压缩式对接垃圾车3台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沅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采购压缩式对接垃圾车3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3日采购压缩式对接垃圾车3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2022年08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907370736项目负责人:黄先生采购项目代理编号:HNJR2022-04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2]000120号项目名称:采购压缩式对接垃圾车3台项目一、采购项目信息
包详情:分包: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预算:1440000.0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无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迎宾东路555号市民服务中心A区3楼)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4日09:10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21600.00元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当场领取或在开标时领取。1、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4日起至2022年08月10日止,每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需先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然后登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iy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疑问及质疑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4、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迎宾东路555号市民服务中心A区3楼)。3、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4日09:10
地址:益阳市沅江市琼湖路269号名称:沅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1、采购人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名称:湖南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编:413100电话:13875349815联系人:韶先生
八、其它补充事宜电子邮箱:305836567qq.com邮编:413000电话:19907370736联系人:黄先生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A座1618A室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银行账号: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开户行: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开户名称: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1、投标保证金
2.定义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节投标须知
2.6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保密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6.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7.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8.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更正公告。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询问8.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超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投标无效。8.3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投标语言三、投标文件10.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应及时关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10.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3.1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内容如下:13.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计量单位
(6)分项报价明细表(5)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保证金
(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9)采购需求偏离表(8)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7)采购需求响应
14.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设定最高限价的),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14.投标报价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
(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15.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并按本章第13.2款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中。1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清单报价表”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修改,影响投标报价评审,其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已承担。14.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4.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且不接受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按本章第23.1款要求标注“修改”或未书面声明哪个有效的,其投标无效。
16.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3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从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6.3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及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采购人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6.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8.投标保证金17.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
18.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9.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9.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9.分包(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四、投标20.4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20.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的地方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其投标无效。20.2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并由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投标人代表可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文件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20.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中存在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若纸质版文件与电子文档中存在不符的内容,以纸质版文件为准。20.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1.4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21.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注意压缩文件;21.2“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21.1投标人应当使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2.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yiyang.gov.cn/)中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0737-4112086信息技术科)。22.投标文件的递交21.8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21.7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1.6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本系统自带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21.5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3.1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22.1.1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投标人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4.串通投标行为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25.开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6.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6.资格审查25.3开标注意事项: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陆“益阳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2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内容:本章第3.3款第(4)项规定;26.2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7.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7.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7.评标委员会26.3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7.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9.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六、中标信息公布28.2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在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停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短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采购人应暂停开、评标等交易活动,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交易活动。28.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8.评标
30.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0.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0.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9.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签订合同七、合同签订30.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0.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32.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2.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2.履约担保31.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4中标合同将在法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4.1优先采购:34.政府采购政策八、政府采购政策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投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3价格评审优惠:(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4.2强制采购:(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4.5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代理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4.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按第六章第三节“投标分项价格表”格式提供相关报价。(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小微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投标人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4.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4.1款、第34.2款、第34.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35.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35.招标不足三家处理九、其他规定34.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第三章资格审查37.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36.招标代理服务费35.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资格审查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
2.3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盖章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资格审查结果(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表附表1资格审查表4.1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4.其他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采购人(签字):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采购人(签字):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日期:年月日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