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50011120241029002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111.5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50011120241029002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4-11-07 16:35
递交时间:2024-11-07 16:35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15,10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GLGCJPSZDJ2019[JT]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金山陈骑路)工程 招标人答疑及补遗文件 一、质疑内容及答疑回复: 现将“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金山陈骑路)工程”招标的投标人质疑内容答疑如下: 质疑一:你好,招标文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是法人吗? 答疑一:不一定必须是法人。 法律依据: 1.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的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施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决策权、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经理。” 注: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答疑及补遗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印章):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印章):重庆译豪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07日 |
递交时间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