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海省柴达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耕地轮作倒茬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hzt—jc(货物)2024-007-01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0977-8226625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正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977-82111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青海省柴达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耕地轮作倒茬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青海正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柴达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省柴达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耕地轮作倒茬项目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QHZT—JC(货物)2024-007-01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柴达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耕地轮作倒茬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采购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78.26吨;采购预算控制额度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

18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1个包

各包要求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4、为本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为响应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号召,此次项目严格审核参与招投标的有机肥生产企业资格,之前在抽查和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有机肥企业,必须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参与此次招投标。

7、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投标企业(含代理商)须提供农业农村部颁发生产企业肥料登记证。生产企业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2024年7月份以后的生产企业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含氨基酸水溶肥技术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67页);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7月31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8月07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地址:青海正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德令哈市固始汗文化街金陵德勒大酒店五楼)

标书购买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7-8211166

电子邮箱:992368858@qq.com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企业(含代理商)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水溶肥生产企业肥料登记证、2024年7月份以后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含氨基酸水溶肥技术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67页);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地址:德令哈市河东区固始汗文化街金陵德勒酒店五楼

联系电话:0977-8211166

投标及开标地点

德令哈市河东区固始汗文化街金陵德勒大酒店五楼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单位:青海省柴达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977-8226625

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77-8211166

联系地址:青海正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德令哈市固始汗文化街金陵德勒大酒店五楼)

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青海省项目信息网》、《青海正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上同时发布。

2、 采购货物供货期间采购人随时进行质量抽检,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如需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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