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综合保税区集宿楼(10#)室内维修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吴中综合保税区集宿楼(10#)室内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
二、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兴郭路2301号10幢 所属地区:吴中区
(2)工程规模:估算价约3782429.93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2年7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日期为准,总工期154个日历天。
四、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0001 |
标段内容 |
吴中综合保税区集宿楼(10#)室内维修工程 |
合同估算价(元) |
3782429.93 |
招标控制价(元) |
3252889.74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及以上资质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五、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5)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1.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7.1.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单位。
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一年(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9)本工程采用2022年开发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内单位-建筑装饰类承包商名录。
(10)类似业绩: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金额245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修改造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9年7月至今为限,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注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二维码合同或者合同归集表,并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备案查询网页截图,查询不到的业绩不予认可。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3.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开标结束7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2)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
(3)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4)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
以上情况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吴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并报吴中区住建局招标办。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清单、预算等相关材料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现金300元,开标时缴纳,不予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05日14:30递交至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明溪路18号二楼开标室(东侧电梯上2楼)进行开标,未签到及投标文件不齐全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5日14:30;地点同上
3、要求提供的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
八、备注
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一年(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
(4)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相关证明材料。
注:1.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核验的,未核对原件的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3、本工程执行《关于公布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1﹞5号,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施工企业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19]50号文,招投标失信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的扣分标准以开标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关于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最新文件为准。
九、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
联系人:孙利国 联系电话:0512-66018051
十、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潘莉莉、施紫秋 电话:0512-68669209 邮编:215128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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