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客户服务中心综合大楼室内精装、室外幕墙、弱电智能化、园林景观及配套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孝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客户服务中心综合大楼室内精装、室外幕墙、弱电智能化、园林景观及配套工程设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DHZFCG-2018-04018。
2、项目名称:孝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客户服务中心综合大楼室内精装、室外幕墙、弱电智能化、园林景观及配套工程设计招标。
3、项目地点:孝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客户服务中心综合大楼。
4、设计周期: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5、采购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修改(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及修改、施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配合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单位设计工作、配合竣工图设计、工程咨询,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设计文件的设计标准和内容必须控制在工程概算投资范围内,否则视为设计单位违约,并承担返工和赔偿责任(最终以签订设计合同内容为准)。
6、采购预算:230万元(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至少具备以下三项资格条件中的一项: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还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2、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孝感市北京路铜锣湾建材广场3018室)。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4项所有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孝感市北京路铜锣湾建材广场3018室)
六、 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孝感市北京路铜锣湾建材广场3018室)
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在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开户行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汉川北桥路支行
帐 号:4200 168666 1053 000543
行 号:10553571114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或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九、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 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12-8381880,邮箱:QQ1784271411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孝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长征路21号
联系人:丁总
联系方式:0712-286038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北京路铜锣湾建材广场3018室
联系人:孙振杰
联系方式:1534251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