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第三方支付平台优惠券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第三方支付平台优惠券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第三方支付平台优惠券项目。
2.2 项目基本情况: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支付宝、京东、抖音、美团、拼多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优惠券相关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2.3 服务期:两年(服务过程中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服务内容: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贵州分行及辖内分支机构需求,通过系统接口、H5页面等方式开展支付宝、京东、抖音、美团、拼多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各类消费满减、首绑有礼等活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2.7 入围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不少于2家。按有效投标人数量2:1方式确定入围单位数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或2020年度-2022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中至少两个年度利润表不能为负数)、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三年的,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须为支付宝支付、京东支付、美团支付服务商资质:提供支付宝、京东、美团服务商平台账户中心-商户信息截图或与支付宝、京东、美团官方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协议(抖音和拼多多因供应商向官方企业打款后签订协议,项目投标人可通过出具相关承诺函形成证明文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与中国工商银行的合作项目中,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管理办法》禁入名单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招标人有权进行查询复核);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 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上网站查询,若存在以上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9 投标人须承诺:我公司入围后,若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对招标人履行义务和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进行相应赔偿(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10 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单位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及各网点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我单位列入禁入名单,取消入围/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11 投标人须承诺:若我单位中标,在签定合同前,我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禁入名单的,我单位自愿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1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若有关联,须承诺相关情形对本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13 投标人2021年以来至少具备2个与金融机构单个合同金额达300万元及以上类似(立减金)合作案例,或2021年以来与金融机构框架合同累计金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类似(立减金)合作案例并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若为框架合同,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订单明细)及对应的其中一张有效发票影印件。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2日上午09:00时至2024年04月0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楼)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分为线下或线上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选择。
(1)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①将上述线下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标书费汇款凭证(标书费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简写)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522611936@qq.com(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项目(项目名称)××单位《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字样),待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采购文件发送给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中。
②缴费:招标文件费请转至以下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
开户名称: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40 200 630 902 250 456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瑞金南路支行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楼)。
6.3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00号
项目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62026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楼
项目联系人:黄智杰、杨静、殷平珍
联系电话:0851-85530222、13885034965、1398552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