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询比】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外供电线路设计服务询比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先生027-836175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1
公告正文
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外供电线路设计服务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为了推进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外供电线路施工的工作进程,保证项目的使用需求,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分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单位”)对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外供电线路设计服务(以下称“本项目”)的设计单位进行公开询比。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外供电线路设计服务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外供电线路设计服务;
2、建设单位: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分公司;
3、项目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武汉市;
2.2询比范围
询比范围: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外供电线路设计服务。
工作内容:项目外供电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含可行性审批、供电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及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工程量招标清单及技术规范编写、竣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等),工程内容包含(不限于)项目永久性自建10kV变电站、房建场区的单回10kV永久性用电线路、上级变电站出线接引工程等。
合同包划分:本次询比划分为1个合同包,合同包号为:GDSJ-1。
计划服务期:15 日历天,施工配合服务期 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询比公告附录。
3.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本询比项目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合同包进行报价(费率),且允许中1个合同包。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注册登记。“电子交易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30)。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 5 月 29 日至2023年 5 月 31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询比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文件),并在“电子交易平台”缴纳5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代理单位在开标后向供应商提供发票。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询比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 月 1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0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申请相关事宜
采购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7.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分公司
地 址: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孝武大道66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5927501593
代理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0层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027-83617578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1、供应商应如实填报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供应商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供应商应如实填报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申请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不能以其子公司的名义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上述要求与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信誉情况”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声明》。
2、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合同包:GDSJ-1
注:
1、供应商应如实填报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有有效的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2年9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人员任职时间为准。
1.询比条件
为了推进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外供电线路施工的工作进程,保证项目的使用需求,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分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单位”)对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外供电线路设计服务(以下称“本项目”)的设计单位进行公开询比。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外供电线路设计服务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外供电线路设计服务;
2、建设单位: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分公司;
3、项目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武汉市;
2.2询比范围
询比范围: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外供电线路设计服务。
工作内容:项目外供电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含可行性审批、供电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及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工程量招标清单及技术规范编写、竣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等),工程内容包含(不限于)项目永久性自建10kV变电站、房建场区的单回10kV永久性用电线路、上级变电站出线接引工程等。
合同包划分:本次询比划分为1个合同包,合同包号为:GDSJ-1。
计划服务期:15 日历天,施工配合服务期 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询比公告附录。
3.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本询比项目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合同包进行报价(费率),且允许中1个合同包。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注册登记。“电子交易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30)。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 5 月 29 日至2023年 5 月 31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询比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文件),并在“电子交易平台”缴纳5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代理单位在开标后向供应商提供发票。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询比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 月 1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0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申请相关事宜
采购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7.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分公司
地 址: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孝武大道66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5927501593
代理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0层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027-83617578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资质最低要求 |
GDSJ-1 |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注:
1、供应商应如实填报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供应商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业绩最低要求 |
GDSJ-1 | 近3年完成过3个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
注:
1、供应商应如实填报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申请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不能以其子公司的名义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上述要求与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信誉最低要求 |
GDSJ-1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信誉情况”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声明》。
2、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合同包:GDSJ-1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高级电气工程师职称,近3年担任过1个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
注:
1、供应商应如实填报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有有效的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2年9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人员任职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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