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城大道、甘泉路市政工程及两侧绿化景观工程项目部临时用电电源点改造项目结算审核
金额
26.8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业主名称:
抚州市城市文化旅游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新城大道、甘泉路市政工程及两侧绿化景观工程项目部临时用电电源点改造项目结算审核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否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无
采购项目编码:
361099MA35G27712401180354
项目规模:
投资额(¥268590.54元)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时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时间从中介超市下发中选通知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服务金额:
¥1000.0元
金额说明:
无
服务内容:
因工作需要,对新城大道、甘泉路市政工程及两侧绿化景观工程项目部临时用电电源点改造项目进行结算审核,项目于温泉景区。该项目总投资268590.54元。
洽谈时间:
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5(个工作日)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资质要求:
无
备案要求说明:
无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类型为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要求为:1、中选单位需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中选后我司将进行审核。 2、项目服务内容为结算审核。3、执行《抚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抚府办法【2020】26号文)。4、如中选单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我司将取消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并请网上中介超市将该单位拉入黑名单。
选取中介方式:
随机抽取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需规避机构:
无
规避原因:
无
直购企业:
无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1-23 09:40:00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线上选取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4-01-23 09:50:00
咨询电话:
抚州市城市文化旅游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
抚州市城市文化旅游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
备注:
1、根据行业服务成果备案要求,中介机构需达到行业规范的条件要求(每个专业不少于3名具备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 2、评审合同签订:中选机构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派员到抚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场当面签订评审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其他证明材料:报名请提交以下证明文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以上需提供原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请加盖公章)等。 4、其他未尽事宜按合同条件执行。
附件下载:
采购公告.pdf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01-1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