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屏山县锦屏镇第十届李花旅游文化节策划执行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syk2024-0301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7
公告正文
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对屏山县锦屏镇第十届李花旅游文化节策划执行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SYK2024-0301。
2.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锦屏镇第十届李花旅游文化节策划执行服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资金已落实,300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屏山县锦屏镇第十届李花旅游文化节策划执行服务(含场地布置、氛围营造、文艺表演、物料制作、宣传报道、主持人、礼仪、游园会物料、围炉煮茶工具采购、自助烧烤工具采购等)具体详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六、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即报名时间):自2024年3月1日网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3月5日18: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采购人将磋商文件发送至已报名提供的介绍信上注明的邮箱。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网上办理:供应商网上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按以下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要求,将获取磋商文件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2107378506@qq.com。发邮件时请在邮件名(主题)或正文处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即xxx公司xxx项目报名资料)。
2.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号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缴纳凭证;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通过以下帐号缴纳。(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帐户名称: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3590120000015225
4.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24年3月7日09时30分至2024年3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1F宇客文旅会议室)。
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3月7日10: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点:四川省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1F宇客文旅)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屏山县岷江大厦11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1-570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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