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特殊科室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招标
金额
100.0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04万元
招标联系人聂小捷1357848375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迪1588711781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特殊科室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招标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特殊科室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招标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特殊科室提升工程,所涉及总面积为3089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314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26547.51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8-15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872-2114087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中公布的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大理州医投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聂小捷
办公电话: 1357848375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田迪
办公电话: 15887117810 移动电话: 1588711781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400376001001
标段名称: 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特殊科室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2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04 09:30
开标地点: 州本级4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0.0406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其他设计工作,设计工作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完成相关设计的报批、审批工作,配合招标人报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后续整个项目过程中所需要的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3)具体的设计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设计负责人要求: (1)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且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名称;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9月份(含9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缴纳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否则不予认可);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项目总投资大于等于2亿元或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提供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并附各级公共交易平台截图或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截图)、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须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汇签); ②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提供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附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企业业绩合同信息截图或业主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须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汇签); ③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以及项目总投资或面积,否则不予认可。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满足以下任意1条即认可为1个类似业绩: (1)项目总投资大于等于2亿元或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平方米,同时设计合同金额大于6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同一项目以专业分包形式发包的,可同时提供该项目的专业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所提供的各专业工程项目总投资合计大于等于2亿元或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平方米,且各专业工程设计合同金额合计大于60万元。 注: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提供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并附各级公共交易平台截图或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截图)、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须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汇签); ②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提供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附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企业业绩合同信息截图或业主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须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汇签)。 ③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体现总投资或面积,以及合同金额,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的,具备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8-13 16:15:0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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