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淳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绿植租赁合同
三、项目编号: CAZBDL2022ZC-176号
四、项目名称: 淳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管辖范围内公共区域的盆栽花卉绿植租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淳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
联 系 方 式:0571-65066789
供应商(乙方): 杭州三纬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
联 系 方 式: 139058198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甲方所管辖范围内公共区域的盆栽花卉绿植租赁服务,租赁服务包括对花卉、盆景摆放方案制定、定期养护、更换、灭虫及打药等。所辖范围包括县府大院(综合楼、纪委楼)、交流房、人才房、规划展示中心、民生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等。摆放区域为走廊、楼梯、电梯口、食堂等公共区域。包括但不仅局限于以上区域,包括县政府交办给甲方的其他摆放任务。摆放位置参照各大楼的盆花布置方案。
服务要求: 1.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影响办公环境秩序。甲方对该项目提出的指导意见或服务不足之处,乙方须无条件按期执行和改进。 2.甲方有重大节假日、庆典、会议、活动需要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组织力量及时、全面做好盆景摆放、草花种植工作,乙方确保紧急情况随叫随到,半小时内进行响应,方案确定后24小时内完成摆放。 3.应急响应能力要求:若甲方需临时更换,乙方须在半小时内进行响应,12小时内完成更换。更换原则是甲方要求换即换,若乙方在护理过程中发现需要更换即要及时更换。 4.对室内外所有盆花的更换必须做好数量、品种及规格大小的台账记录,由甲方按季进行验查。甲方将根据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对所有绿化的养护、摆放等服务质量进行抽检。 5.供货要求: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按甲方要求的品种及暂定的数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续的更换或增加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6.乙方的人员须着装整齐上岗。盆景搬运及现场养护时,做到对现场卫生的保护工作,及时将洒落的养护用水及散落枝叶打扫干净,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作业时应避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搬运盆景时做到对电梯进行保护。 7.乙方必须配备固定、专职的项目管理团队,细化养护岗位,如有人员调整需提前一个月和甲方沟通报备。建立健全盆栽养护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建立日常养护巡视制度,做好日常养护及盆景更换相关记录。
服务期限: 自2023年1月10日至 2024年1月9日止。合同期内综合评定为85分(含)以上的,经甲方研究同意可续签一年
服务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2月3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郑三道、万红健、丁顺福、叶兴、陈喆
九、验收意见: 年度考核平均分87.625分,符合续签要求。
十、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