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朝南15100329917
招标代理机构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帅0312-30296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9 09: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063号、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065号、ZB-审核202306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2.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清苑经济开发区内。3.建设内容及规模:乐凯南大街(发展西路——和平路)西侧及新华西路(乐凯南大街——工业大街)道路两侧植被修复,面积约11万平米。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计划工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设计及相关服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需要提供其基本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3.1.4其他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②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注:项目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③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注:项目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备注:(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且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19 09:002023-06-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乐凯南大街5006号 地址: 保定市向阳北大街2628号广联云中心1号楼2308室
邮编:

0711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周朝南

联系人: 姜帅
电话:

15100329917

电话: 0312-3029611、1813122126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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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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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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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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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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