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冀东油田2023年HAZOP分析和SIL评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冀东油田2023年HAZOP分析和SIL评估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3年HAZOP分析和SIL评估技术服务项目已由冀东油田项目单位批准,资金来自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冀东油田2023年HAZOP分析及SIL评估技术服务
2.1.2 项目概况:依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要求。高尚堡联合站、冀东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和曹妃甸油库HAZOP分析即将到期,需再次评审。高尚堡联合站、曹妃甸油库未开展过SIL评估,需进行评估。
2.1.3 服务地点:曹妃甸区冀东油田分公司高尚堡联合站、曹妃甸油库、冀东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
2.2 服务范围及内容: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印发《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面开展过程危险分析基础上,通过风险分析确定安全仪表功能及其风险降低要求,并评估现有安全仪表功能是否满足风险降低要求,对高尚堡联合站、曹妃甸油库、冀东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对高尚堡联合站、曹妃甸油库流程进行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评估,确定安全仪表功能(SIF)的安全完整性等级(SIL);并出具合格的HAZOP分析报告和SIL评估报告。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为35万元,不含税。
2.5 标段划分:R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 认证体系要求: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中国石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可查。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结算的石油项目或化工类项目HAZOP分析和SIL评估业绩,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4 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2022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 人员要求:
拟派分析主持人具备:
HAZOP分析主持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执(职)业资格,同时还应当取得HAZOP培训相关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HAZOP分析经历且主持完成了8套及以上石油石化装置或者设施HAZOP分析工作(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SIL评估主持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执(职)业资格,同时还应当取得功能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具备3年及以上SIL评估经历且主持完成了5套及以上石油石化装置或者设施SIL评估工作(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拟派评估人员具备:
参与HAZOP分析人员:具有5年及以上工艺、设备、仪表、安全等技术、管理、操作或者设计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或者执(职)业资格。 参与SIL评估人员:具有5年及以上工艺、仪表、安全等技术或者设计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执(职)业资格。
以上人员均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7 软件和数据库要求:拥有合法使用权的EXIDA或通过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安全仪表系统评估软件和失效数据库,并提供购买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3.8 服务承诺: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第六章中关于机构资格与能力的相关要求。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6日22:00:00至2023年7月1日22: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招标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如因潜在投标人信息有误导致发票错误,后果自负。
如需要发票内容完整,请选择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 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咨询电话:0315-8766234。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投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标函费发票金额;(4)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5)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8766103。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含电子版图纸、含税),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7日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网页.
7. 联系方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3年HAZOP分析和SIL评估技术服务项目已由冀东油田项目单位批准,资金来自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冀东油田2023年HAZOP分析及SIL评估技术服务
2.1.2 项目概况:依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要求。高尚堡联合站、冀东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和曹妃甸油库HAZOP分析即将到期,需再次评审。高尚堡联合站、曹妃甸油库未开展过SIL评估,需进行评估。
2.1.3 服务地点:曹妃甸区冀东油田分公司高尚堡联合站、曹妃甸油库、冀东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
2.2 服务范围及内容: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印发《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面开展过程危险分析基础上,通过风险分析确定安全仪表功能及其风险降低要求,并评估现有安全仪表功能是否满足风险降低要求,对高尚堡联合站、曹妃甸油库、冀东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对高尚堡联合站、曹妃甸油库流程进行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评估,确定安全仪表功能(SIF)的安全完整性等级(SIL);并出具合格的HAZOP分析报告和SIL评估报告。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为35万元,不含税。
2.5 标段划分:R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 认证体系要求: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中国石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可查。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结算的石油项目或化工类项目HAZOP分析和SIL评估业绩,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4 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2022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 人员要求:
拟派分析主持人具备:
HAZOP分析主持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执(职)业资格,同时还应当取得HAZOP培训相关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HAZOP分析经历且主持完成了8套及以上石油石化装置或者设施HAZOP分析工作(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SIL评估主持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执(职)业资格,同时还应当取得功能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具备3年及以上SIL评估经历且主持完成了5套及以上石油石化装置或者设施SIL评估工作(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拟派评估人员具备:
参与HAZOP分析人员:具有5年及以上工艺、设备、仪表、安全等技术、管理、操作或者设计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或者执(职)业资格。 参与SIL评估人员:具有5年及以上工艺、仪表、安全等技术或者设计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执(职)业资格。
以上人员均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7 软件和数据库要求:拥有合法使用权的EXIDA或通过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安全仪表系统评估软件和失效数据库,并提供购买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3.8 服务承诺: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第六章中关于机构资格与能力的相关要求。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6日22:00:00至2023年7月1日22: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招标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如因潜在投标人信息有误导致发票错误,后果自负。
如需要发票内容完整,请选择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 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咨询电话:0315-8766234。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投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标函费发票金额;(4)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5)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8766103。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含电子版图纸、含税),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7日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网页.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 招标机构: 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 西里 |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09室 |
邮 编: / | 邮 编: 063000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范女士 |
电 话: / | 电 话: 0315-8768531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57311408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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