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阜南县鸿涯置业有限公司桂语鹿鸣项目(B区域)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FN-WZ-SH-GKZB-202... |
项目名称: 中交广航局阜南县鸿涯置业有限公司桂语鹿鸣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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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阜南县鸿涯置业有限公司桂语鹿鸣项目(B区域)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阜南县鸿涯置业有限公司桂语鹿鸣项目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南县鸿涯置业有限公司桂语鹿鸣项目招标人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在阜南县润河东路与王化路交口西南侧;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9.7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12万㎡(1#楼-10#楼、15#楼、16#楼、17#楼、21#楼、22#楼、26#楼、27#楼、30#楼、31#楼、36#楼、37#楼、38#楼、沿街商铺、配套),地下建筑面积约4.58万㎡。合同工期710天,计划供货周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5月7日。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时间作相应调整,报价人应配合招标人调整相应的材料供应计划)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阜南县鸿涯置业有限公司桂语鹿鸣工程项目二、三期(B区域)各种规格型号商品混凝土,工程量为暂定量,按实际需求量提供,招标清单量见下表。 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
备注 (1)以上数量及交货期为暂定,具体供应时间以招标单位实际施工需求为准,报价单位需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 (2)本合同项下的供应材料(包括原材料)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应符合采购材料现行标准 )及行业标准。 混凝土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如《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 》(GB50204-201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JGJ55-201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CECS 104-1999《高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等,并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若因乙方原因出现混凝土不合格时,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送货地点阜南县鸿涯置业有限公司桂语鹿鸣项目施工现场。 2.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实时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万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在缴纳保证金时需注明:阜南县鸿涯置业有限公司桂语鹿鸣项目商品混凝土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招标机构指定帐户: 单位名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405014745080000401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开发区支行。 2.4 合同买方付款方式及比例: 双方按照月度结算,结算周期为上个月21日至本月20日,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供方累计供应15000m³商品混凝土给买方6个月后,支付该批货款的97%,完成15000m³商品混凝土供应后按照月度结算正常付款,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买方,买方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该批材料价值70%的货款,尾款待本项目竣工后30天内,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 因甲方财务管理制度和付款审批程序导致延期支付的,乙方对此表示理解,乙方同意不以此为由停止供货和主张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商品混凝土生产或销售资质,商品混凝土相关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 9 时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 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将标书费交至以下招标机构指定帐户: 单位名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405014745080000401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开发区支行。 投标人应以公司名义转账,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阜南县鸿涯置业有限公司桂语鹿鸣项目商品混凝土标书费”,标书费不退,及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到邮箱(2591947632@qq.com),此标书费用不提供发票。 标书费付款凭证应提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如因未发送凭证的原因导致投标人未能及时获取标书下载权限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5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8号3403室 邮 编: 300300 联 系 人: 杨姚书 电 话: 13645665297 电子邮件: 2591947632@qq.com 2024 年 8 月 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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